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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间距不够找哪个部门,楼间距不够怎样处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5 04:29:48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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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间距不够找哪个部门,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一、什么是直管公房?关于直管

楼间距不够找哪个部门,楼间距不够怎样处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楼间距不够找哪个部门

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一、什么是直管公房?

关于直管公房的界定,散见于北京市的地方政府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

根据1987年10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凡本市城区、近郊区、远郊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公有房屋(以下简称公房),均纳入本规定的规制范围。

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房屋,都是公房。全民所有的公房,所有权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公房,所有权属于集体单位。结合公房的情况,进一步制定了以下几种管理原则:

1、机关、团体、学校等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全民所有的公房,由房管机关所属的管房单位直接管理,或按现实情况由各该单位自行管理。

2、国有企业使用的全民所有的公房,除由房管机关所属单位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以外,属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由企业负责管理。

3、集体所有制单位自建、自购的房屋,属本单位所有,由本单位管理。

集体所有制企业使用的全民所有的公房,区分不同情况,按以上第1、2项规定管理。

4、居民租用的公房,由出租公房的单位管理。

5、外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市建、购的房屋,由建、购单位管理。

6、楼房住宅小区范围内的公房,分属若干单位管理的,由区、县房管机关指定房屋数量较多的单位牵头,与其它单位组成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本小区住宅管理的相关事宜。

集体所有制单位自建自购的房屋,其本单位为所有权单位;全民所有的公房,由本条第1至5项规定的各管理单位代表国家行使对公房的所有权。管理单位可视为所有权单位。

(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1)》(已废止)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1)》(已废止)第二十八条规定,直管公有住房,是指拆迁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所有、并指定有关单位管理的公有住房。

相对应的,自管公有住房,是指拆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自管的公有住房。

(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直管公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西政发〔2016〕1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直管公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西政发〔2016〕1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直管公房是指由西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和北京宣房投资管理公司代表政府依法直接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国有房屋。

根据该通知,直管公房的承租用途主要包括三种:居住、生产经营和由机关事业单位承租并自用的非居住用途。但是,通知规定此文件的有效期为3年,自2016年2月6日起施行,现已失效。

(四)《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2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20号)第一条第(一)项指出:本意见所称直管公房是指通过接管、收购、新建等方式形成,在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单位名下的公有房屋。市属、区属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分别由市、区两级政府确定。

二、直管公房使用权虽禁止交易,在什么条件下变更承租人?

根据《关于加强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7〕206号)第一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承租人方可按原承租面积继续承租:

1、原承租人迁出本市或死亡;

2、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合同;

3、符合承租条件的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

另外,《通知》还进一步规定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过程中,严禁办理直管公房分户手续,严禁新的承租人为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承租。

二、楼间距不够算违规建筑吗

法律分析:楼间距不够属于违规建筑。根据相关规定,新建房屋建筑间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环境、日照、通风、采光、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以及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在主城区的旧区,建筑间距系数由原来的1.1提高到1.25。在旧区以外的新区,建筑间距系数由原来的1.25提高到1.3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三、楼间距不够怎样处罚

规划局统一管理,真正的监督机构一般都是工程所在地的下属机构,有的地方质监站

一、怎么解决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

1、首先,你要看有没有协商解决的可能,若能协商的协商解决,以免讼累。

2、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要求了立案,带上你的合同、你的身份证,还要知道对方的情况,对方是个人的要对方的个人信息,对方是单位的要知道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信息。

3、你要告的是开发商的话,这些信息商品房预售合同里都有的。

4、写一份起诉状就可以去立案了,明确写明你的诉讼请求,立案成功后需预缴纳诉讼费。

5、现在一般都要诉前调解的,因此还要经过法院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再正式立案,然后等正式开庭传票。

二、房地产买卖应注意的问题

1、核实户口情况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房屋内的户口状况,了解房屋是不是已经有户口,房屋的户口有没有被迁出,如果没有,打算什么时候迁出,好留下一部分房款等到户口迁出后再支付。

2、注意签约细节

签约时卖方要记得将房屋的状况如实告知买方,要提供三项证明,比如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等,还有就是将交易流程与房款支付挂钩,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可以拿到房款。

3、注意避免违约责任

交房和过户是卖方的两大义务,也需买方,如果买方不,卖方应书面催告买方,同时要求中介出具相关证明,避免日后违约责任,而且在签署合同时就要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另外,一定要注、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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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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