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对评估报告发表意见,律师不评定等次是啥意思:2024在线咨询拆迁征收法律百科
律师不对评估报告发表意见,律师不评定等次是啥意思
拆迁时评估报告不合理怎么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法律规定了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救济途径,从程序上给予了救济的渠道。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一般都是由行政机关聘请的,在评估结果上,即便是进行了复核或者是申请鉴定,其结果一般也不会相差太多。
房屋价值评估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必经程序。有了房屋征收评估价,被征收人便可以有理有据与征收方就征收补偿进行协商。但是如果拆迁评估报告中的价格不合理该怎么办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如果评估报告结果不合理,被征收人是可以通过明示的态度来拒绝该份不合理的评估报告.即被征收人可拒收评估报告,或者说拒绝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如果被征收人拒绝签收评估报告,那么征收方可以通过留置方式对文件进行"送达",此时不管当事人是不是自己签收的,都可以认定为这份法律文件被送到了,且当事人知道这件事了。
拒绝签收评估报告相对来说是比较"被动"的,要想改变评估结果,还得主动出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分户评估报告制作和送达前,可直接指出评估结果存在的问题,要求评估机构修改。分户评估报告送达后,可在10天内申请复核。
复核评估结果出来以后,如果复核失败,也就是评估机构依然维持原来的评估结果,那么,被征收人还可以申请鉴定.如果当事人对复核结果和鉴定结果仍然有异议,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之后及时的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被拆迁人在知道补偿不合理之后,积极地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依法提高拆迁补偿。
在遇征地拆迁时,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要勇于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律师不对评估报告发表意见怎么办
●律师不对评估报告发表意见的原因
●律师不评定等次是啥意思
●律师辩护意见均不采纳
●律师评查意见
●律师不评定等次
●律师评议意见怎么写
●律师不对评估报告发表意见怎么写
投稿:汤乐
来源:头条-评估报告不合理怎么办?拒收不靠谱,得这么办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