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报告单,拆迁评估报告单怎么写: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拆迁评估报告单,拆迁评估报告单怎么写
■【关注】账号,私信回复“咨询”,即可享受一对一法律服务咨询
导读:国有土地征补条例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要参照周边类似房屋房地产的价格,以评估的形式确定。近年来,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也越来越多的以评估的方式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及补偿金额。因此,如何判断征收过程中的评估报告是合法有效就显得尤为重要。
基本案情:
王先生在吉林省某市拥有国有土地上的拥有房屋,现该房屋因公共利益的项目建设被纳入了征收范围,经过1次协商,征收机关与王先生就补偿未达成一致。没过几天,征收机关拿着一纸评估报告单找上王先生,告诉王先生案涉房屋已经被评估确定了补偿金额。面对评估报告,如何判断合法有效的呢?评估报告中一旦确定了相应的补偿金额,被征收人就必须要认可吗?不认可又如何救济?律师通过以下3点为大家简要解读:
一、审查评估机构的选定。
作为评估报告的出具者,评估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评估机构必须具有土地和房屋价值的评估资质,否则其出具的评估报告就是无效的。
国有土地征补条例就明确规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若协商不成,采用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选定,以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当然聘请评估公司是评估机构与被征收人的双方选择过程,比如吉林省就规定了房屋征收部门应通过本级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征收评估报名公告。由评估机构进行报名,报名后征收机关应将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及其业绩情况、估价师执业情况等信息向被征收人公布,再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二、审查评估是否进行了实地勘验,是否由两名及以上估价师进行签名,评估机构是否加盖了公章。
评估中进行实地房屋现状勘验、调查是评估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程序,只有经过实地的房屋现状勘验、调查,才可以查清房屋目前的权属、区位、建造时间、目前建筑物的实际状况,为后续评估行为提供数据依据、数据支持。《房地产估价规范》就明确规定:评估师和评估机构要勤勉尽责,应搜集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估价所需资料,还要对上述资料进行检查,对估价对象进行实地查勘。除了实地勘验,收集资料,在评估报告出具形式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明确规定,评估报告需要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的评估师进行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的公章,以明确评估师及评估机构对此报告承担责任。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是无效的评估报告。
三、关于评估报告的救济。
虽然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征补条例以一系列的法律规定明确了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但是法律并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当然,也有一些被征收人发现了评估报告中的问题,但是却不知如何救济。国有征补条例明确规定了法定的救济期限,被征收人如果在收到评估报告后,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的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若对复核结果不满意,应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的10天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律师提醒:
各地被征收人收到的评估报告不尽相同,而且评估报告的内容也因为案件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您也遇到了上述情况,委托专业律师来为您争取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文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评估报告单方修改
●拆迁评估报告单不拿能行政复议吗
●拆迁评估报告单怎么写
●拆迁 评估报告
●拆迁评估报告书
●拆迁评估报告是什么样的
●拆迁评估报告等于补偿吗
●拆迁评估报告单怎么看
投稿:严月
来源:头条-征收过程中的评估报告,你了解多少?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