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西:撤销征收决定违法,法院:赔偿原告499万!,沈阳市铁西区征收办: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沈阳铁西:撤销征收决定违法,法院:赔偿原告499万!
基本案情:
2016年1月18日,被告铁西区政府作出《铁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决定对原告洪舟公司予以征收;2016年5月19,被告作出《征地预公告》,确定征收土地面积为242.4285亩。2018年1月29日,被告作出《撤销沈阳洪舟烟花有限公司征收决定书》,撤销洪舟公司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公告和征地预公告。
原告不服该撤销决定,诉至本院,要求确认撤销征收决定违法并赔偿。2019年3月23日,被告召开区长办公会,对《铁西区政府与沈阳洪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之间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案件的汇报材料》进行研究,后经高花街道办与原告协商同意确定最终价格为4,996,833元。被告于同日形成沈西政会字(2019)8号《关于沈阳洪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诉铁西区政府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案件调解相关事宜的会以纪要》,同意责成高花街道办聘用评估公司对原告诉讼请求全部项目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评估;同意由高花街道办牵头,会同法务室及律师,依据评估结果与原告商定赔偿金额,再请求法院对该案依法进行调解。
后被告在本院对该案调解过程中将该会议纪要送达给原告,原告申请被告履行上述会议纪要,被告以没有会议纪要的具体履行程序、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才能履行为由未予履行该会议纪要。
原告遂诉至本院,在本院审理过程中,原告明确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依法履行沈西政会字(2019)8号《关于沈阳洪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诉铁西区政府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案件调解相关事宜的会以纪要》(以下简称被诉《会议纪要》),按照评估结果赔偿原告直接经济损失4,996,833元。在本院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出具《情况说明》,明确表示放弃主张赔偿款项的相应利息。
法院裁判观点:
关于被诉《会议纪要》是否具有履行内容的问题。被诉《会议纪要》后附的《汇报材料》显示,征收实际实施机关高花街道办已经与原告达成协议,对于原告的损失在评估结论基础上减去50万元,对因被告撤销征收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赔偿4,996,833元。虽被诉《会议纪要》仅写明“同意责成高花街道办聘用评估公司对原告诉讼请求全部项目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评估;同意由高花街道办牵头,会同法务室及律师,依据评估结果与原告商定赔偿金额,再请求法院对该案依法进行调解”,但从会议纪要的议题内容来看,会议纪要实际是对《汇报材料》的确认,即同意原告与高花街道办达成的赔偿4,996,833元的协议。因此,被诉《会议纪要》具有确定的履行内容。
综上,原告要求本院判令被告被诉《会议纪要》,按照评估结果赔偿原告直接经济损失4,996,833元,理由成立,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
裁判结果:
被告区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因撤销征收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人民币4,996,833元。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沈阳市铁西区征收补偿中心
●沈阳市铁西区征收办
●沈阳市铁西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中心
●沈阳市铁西区征地
●2021沈阳铁西区拟征收土地
●沈阳市铁西区拆迁
●沈阳征收公告
●沈阳市铁西区征收办
●沈阳征收区域
●沈阳铁西区动迁补偿新标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
来源:头条-沈阳铁西:撤销征收决定违法,法院:赔偿原告499万!,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