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人民法院拆迁判决,余杭拆迁赔偿: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余杭区人民法院拆迁判决,余杭拆迁赔偿
法院执行又称为法院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的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以往在一些涉及财产纠纷的民事案件中,法院在执行时往往将重心放在被申请的一方有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状上,至于被执行人的心理以及家庭和谐等因素并未作为强制执行过程需考虑的内容。随着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日渐贯穿于法院日常案件执行中。
记者整理了近期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四起涉及财产的案件,从执行过程来看,既有维护法律尊严、崇尚法律权威的刚性,亦有维护家庭和谐、鼓励面对人生的柔性。
对于逃避执行的行为
法官严正说“NO”
案例1:诸多借口逃避债务 铁证在手强制冻结
近日,余杭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频频拿疫情期间收入减少为由,对于已经判决的法律文书不积极履行义务,不料被执行法官掌握事实证据。
去年,我区某公司与房某某签订了一分买卖合同,可之后的数月房某并未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货款,最终被该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上,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结果为:房某某于限定时间内付清所欠货款11万元,如逾期未履行需另付违约金3万。
当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早就通过网络协查系统对房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进行了查询,结果显示房某某名下只有一张银行卡中有5千多的余额。到了限定时间,房某某只支付了5万元,但他名下的账户却有进账记录,承办法官遂冻结了他的银行账户。
发现账户被冻结后,房某某着急了,主动打电话给承办法官请求解冻。承办法官的态度也很明确,只要他及时清偿债务和违约金,自然会依法对其账户进行解冻。房某某开始以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为由,请求法官网开一面。
在通电话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又通过网络协查系统查看房某某名下的银行卡,居然发现近期有5万元的进账,但房某某坚称这笔钱不属于他,是他人打到他的名下帮忙周转的。执行法官心中已经了然,遂将失信执行人将受到的诸如限制坐飞机高铁等严厉措施一条条的列举给他听,并告知他恶意拖欠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三天后,房某某如约履行了清偿义务。
案例2:拒绝执行玩“躲猫猫” 强制腾房准备拍卖
近日,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带着公证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来到了临平街道朝阳西路某小区一单元的楼下,准备对戴某名下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原来,戴某因为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欠款210万元,一直未偿还。案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与戴某沟通,戴某嘴上说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只是他名下的房屋被父亲出租了。执行法官要求其与租客共同来法院说明情况,戴某也未前来。
去年年末,法院在戴某名下的房屋门上张贴了传票和腾房公告,后来,再想联系戴某的时候发现他电话不接,人也不见了。执行法官立即前去查看房屋的情况时,发现门上张贴的传票及腾房公告等已被撕掉。执行法官到社区了解情况后发现,这间房屋没有登记过租客信息,也就意味着这间房屋其实根本没有出租过。
近日,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的住处,对该房屋实施强制腾退。开锁匠进行开锁后,发现屋内只有一些简单的家具,全都积满了灰尘,根本没有居住的迹象。执行人员清点屋内物品,在公证人员公证之后,贴上封条,准备对该房屋交付拍卖。
法院执行是履责
促进和谐才是目的
案例1:亲兄妹为拆迁款反目成仇 法官从中斡旋促和解
2011年乔司街道拆迁,唐大哥领取拆迁款后没高兴多久,就发现自己和父亲成了被告,而把他们告上法庭的正是自己的亲妹妹和母亲。妹妹认为拆迁款明明有一百一十多万,唐大哥只分给自己和母亲两人24万元是不够的,要求再给20万元。2014年,法院对唐大哥已经领取的拆迁安置补偿款予以处理,判决唐大哥支付妹妹四万余元,但唐大哥一直没有履行。此后几年,母亲因病去世,父亲工作时意外死亡,但双方始终不肯退让。去年年末,唐小妹再次起诉唐大哥一家三人,要求分割前案判决未处理的拆迁款项。
其实,在刚获知拆迁消息时,家中已经矛盾不断,妹妹多次向母亲表达不满,要求母亲站在自己这一边;而唐大哥也屡次要求父亲表态,最终父母不堪其扰,只能离婚。更加不幸的是,几年间父母相继去世,而两兄妹却为了拆迁款反目成仇。
不久前,法官开庭受理此案,承办法官多次向当事人了解情况,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认为,此案案情并不复杂,但强硬的判决只会让原本血浓于水的至亲成为路人,如今父母皆已去世,如果引起更多的家庭矛盾,更无法告慰其父母。
于是,承办法官与双方多次洽谈,以情诉理,以情析法,从多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劝导,同时在村委会了解到兄妹俩还有一个舅舅,决定以此为突破口,通过舅舅做兄妹俩的工作,并让舅舅到法院促成兄妹和解。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及兄妹俩舅舅的配合下,一度争得面红耳赤的兄妹二人,最终有所动容,态度缓和。在庭上,唐大哥主动表示,愿意多分十五万元拆迁款给唐小妹,希望两兄妹能一起拜祭过世的父母,了结父母的心愿。唐小妹此时也是热泪盈眶,连连点头称是,并向哥哥道歉。两兄妹当即签下了调解笔录,并握手言和。
案例2 欠债较多意图轻生 法官疏导使他重拾信心
近期,区法院执行人员在办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中,通过对被执行人唐某多次心理疏导,不仅促使案件成功办结,更让唐某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唐某,唐某表示愿意清偿,却一直以正在凑钱为由拖延时间。于是法院对唐某名下位于滨江区的房产进行了查封。不久后,执行法官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表示自己是被查封房产的租客,同时透露给执行法官一个消息,其实该房产早已被唐某卖给了别人。执行法官及时核实该信息,发现在其它法院确实有一起相同房产的纠纷案件,也就说明该房产现在还属于争议财产,通过调查,唐某确实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之后执行法官调查了唐某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发现唐某是该公司的车间值班员。执行法官当即前往该公司。该公司人事处经理告诉法官,唐某因正在休假未在公司,同时该经理还表示,唐某因在外欠债较多,情绪低落且不稳定,甚至可能有抑郁的倾向。执行法官内心有了想法,案件执行固然重要,但若执行后使得唐某作出不可逆转的事情,并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结果。
之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唐某家中进行走访,并与唐某进行拉家常。唐某也在谈话中坦言自己因欠债而抑郁,甚至想过结束自己的生命,执行法官对他进行劝慰,终于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心理疏导下,唐某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并主动到法院缴纳了欠款,看到唐某能积极面对人生,执行法官内心非常欣慰。
人们常说:“法不外乎人情”,新时代的法院执行工作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
余杭晨报原创 记者 童江平 通讯员 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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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薛梦
来源:头条-百万拆迁款刚到账,余杭亲兄妹为此反目成仇!闹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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