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抗雾霾”看“拆迁维权”,同类错误犯不得!: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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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7日,持续长达9天的“超级跨年雾霾”几乎整疯了京津冀地区的人们。“抗雾霾”成为了一时间媒体*论乃至于普通群众最关心的最热门话题,绝没有之一。而随着1月8日一股较强冷空气的姗姗来迟,雾霾一扫而空,蓝天白云重现,人们的心情也逐渐恢复了平静。此时,理性回归,头脑降温,正是好好总结、反思的时候。
作为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服务的北京在圣运的一员,C由此轮雾霾污染事件所联想到的是,若要按老百姓“抗雾霾”的方式、路子来拆迁维权,那麻烦可就大了。然而令人担忧的是,很多被征收人正是按照这样的错误路数来进行自己的拆迁维权的。
“抗雾霾”路数之一:“媒治”依赖严重,“法治”几被放弃
在本轮全民抗雾霾运动中,最突出的特点之一便是群众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媒体的严重依赖:所有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在疯狂的刷微博、发微信,转发、点赞、评论、留言、吐槽似乎成为了人们抗击雾霾污染的首选行动。随便一篇“抗雾霾”主题的文章,不论论述内容是否客观准确,只要有批评、发泄的作用,浏览量、转发量就不会低。然而C不得不指出,指望“键盘侠”治理雾霾,恐怕并没有什么卵用。或者说,媒体风暴所引发的公众对雾霾污染的普遍关注甚至焦虑,最多只能算是大家开始行动起来共同治理雾霾污染的一个开端。仅仅停留在这儿,是远远不够的,若没有后续的自觉自愿的行动跟进,甚至还会产生加剧公众焦虑不安的反作用。一个可以被理解的事实是,倘若广大网民在吐槽完毕后,车照开、露天烧烤照吃、烟照抽、菜照炒……那么pm2.5浓度又该如何实现降低呢?仅仅围观,对于治理雾霾来说,着实算不上是力量。
同理,在征地拆迁维权中,一些被征收人在维权方式的选择上存在偏差,将媒体手段误认为了“灵丹妙药”,指望通过网络媒体扩散来将自己的案件“闹大”,进而使纠纷得以解决。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苦苦央求律师千方百计为其提供媒体资源,而在案件曝出却并未收到其所预期的“良好效果”时,又把责任归结在律师身上,甚至拒绝支付媒体报道的费用。无疑,这类被征收人是过分夸大了媒体在征收维权中的效果,实乃丢了西瓜捡了芝麻的主次不分。对此,北京圣运律师圣运主任,著名行政诉讼专家B律师指出,媒体、*论只能作为解决征收纠纷的辅助、次要手段,需要慎重而有选择地加以运用。通过法律途径依法协商、诉讼,才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方式,这是经过了无数案件的事实所能被证明的。过分依赖媒体,只会导致法律维权时限的白白浪费,对被征收人而言无疑得不偿失。
“抗雾霾”路数之二:专业知识不具备,却人人都是专家
朋友圈发得多了,对雾霾污染的危害叫得凶了,某些人似乎就把自己当成了这一领域的“砖家”,以至于不惜任何途径、方式去给其他人做“普及”。然而笔者必须指出,转发几篇帖子,不可能让普通群众摇身一变成为雾霾治理方面的行家里手。何况很多帖子里传播的“知识”,经权威部门解释说明后均被证实为有夸大其词成分的谣言。譬如有一个某名牌大学所做的雾霾污染试验,证明在高浓度pm2.5的污染下肺脏几天就会完全变黑。然而很遗憾,那个试验是拿耗子做的!耗子和人,显然不是一个东西,能不能把耗子的试验数据简单粗暴地移植到人类身上,这个问题的答案也不难回答。
同理,在征地拆迁维权中,一些被征收人热衷于自己给自己当律师,按照自学而来的知识一步一步进行维权。也有一些人误学了不严谨、不全面的知识而不自知,反而自以为是地到处给他人普及,甚至以这些知识来质疑专业维权律师的说法、建议,这无疑是不理智的。圣运所C想指出的是,专业不专业,绝对是不一样的。多自主学习维权法律知识,这是我们所大力鼓励和提倡的,但自学的知识通常只能作为被征收人配合、协助律师进行维权的支撑,而不足以让专业维权律师在维权中“完全出局”。更有甚者,将本就不够正确的知识、理解拿出来“充大头”,更是对维权进程极度有害的。专业知识不具备,就不要争着当专家,踏踏实实跟着律师安排得走,才是正道。
“抗雾霾”路数之三:误把政府做“对手”,大错特错!
本轮雾霾之中,大量的网帖中都包含了对政府治霾不力的吐槽、批评甚至是猛烈言语攻击。一些“大帮哄”下的群众似乎自觉不自觉地将攻击政府、批判政府当成了解决雾霾污染的良方。试问,作为一位生活在京津冀地区的公民,我们真正的敌人、对手是谁?是严重的空气污染!是我们的政府、国家么?当然不是!“爆表”天穹之下,需要的是政府与群众齐心协力,通力配合,共同努力采取实实在在的行动来降排减排,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这个道理,是非常简单、浅显的,冷静下来细想绝大部分人都能够认同。
同理,在征地拆迁维权中,政府绝不应成为被征收人所划定的敌人、对手。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的补偿安置工作还要靠政府来完成。矛盾、纠纷的核心,是征收补偿标准、数额,或者叫被征收人补偿权益的认定方面的问题。而这一核心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合理行政,需要通过被征收人与政府方面积极、务实的协商谈判来争取。在这个过程中,即便政府与被征收人之间存在利益上的客观“冲突”,被征收人也应具备“化敌为友”的充分智慧与情商。这是在圣运所的多位资深维权律师在代理中所反复强调的重要意识。而这一认识的实现,当然需要专业维权律师的有效引导与帮助,同时也需要被征收人自身在认识层面的努力提升。仅仅依靠吐槽、拍砖、“耍横”就解决问题的,C没有见过;最终拿到公平合理补偿时与政府官员握手言和的,C的确见过很多。
从“抗雾霾”看“拆迁维权”,看似不相干的两件事,其中却折射出一些通用的道理来。C衷心希望广大被征收人能避免前述错误,让自己的征收维权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北京在圣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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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从“抗雾霾”看“拆迁维权”,同类错误犯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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