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圣运律师事务所: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有哪些事项要注意的: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以及其他因公共利益或是公益性质展开的建设项目中,我们老百姓最关心的还是拆迁补偿的问题。事实上,只要涉及房屋被拆迁征收了,那么就会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无论是从道德方面来说,还是从法律层面来讲,相关部门均应当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也就是说必须要坚持阳光征收、和谐征收的原则。
但是,实践过程中却有相关部门违法违规进行土地征收或是房屋征收,不仅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征收程序,还在补偿方面动手脚,擅自减少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款,以各种理由压低补偿标准,有的甚至为了降低补偿标准,还会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环节使出各种手段,实现低成征收的目的。
一般情况下,按照法律法规上规定的来说,相关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协商成功时,双方需要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一式两份的书面的补偿安置协议。
也就是说,征收方提供的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要有上面的内容,比如说你与征收方就补偿金额协商成功了,那么补偿安置协议上就必须要有你们谈好的补偿金额,或是安置房面积、地点等(额外地提醒大家一点,补偿协议一旦签订,那说明该补偿安置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无论是征收方还是被征收人均不能违约,一旦其中一方违约,那么,另一方则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所以,大家在拿到补偿安置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第一时间针对补偿安置协议上面的内容进行审查,一旦发现补偿安置协议上面的内容不明确、不完整,或者是不是双方协商好的等,那么,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那么,除了要审查补偿安置协议内容之外,广大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空白协议最好不要签订
征地拆迁中,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协商成功后,需要白纸黑字的全部明确在书面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会如实拿到全部的拆迁补偿款。但是实践过程中,有的征收方却为了尽快拿到土地,或是为了低成本征收,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未协商成功时,极个别的征收方便会以各种威逼利诱的方式强迫被征收人签订空白协议,比如“只要你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让你先选安置房位置”或是“会给予你高额的搬迁费、奖励费”等。
但这里圣运律师需要提醒大家一下,空白协议对大家是非常不利的,因为空白协议说白了就是上面什么内容也没有写的协议,包括与征收方协商好的补偿金额,安置房位置、面积、过渡期限、过渡费等都没有明确在协议里,对于这样的协议,被征收人一旦签订了,那么将会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倘若日后征收方不遵守约定,不信守诚诺,不按时发放补偿款,交付安置房等,被征收人想要再以此反悔重新签订协议的可能性就会非常的小了。
不过,此时可能就会有人问了,既然征收方是地方政府,那他们一定会信守承诺的,怎么可能会反悔自己说过的话,或是不承认自己说过的话?但其实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来看,有的虽然答应了会给予被征收人多少多少的补偿,但是在被征收人签订了空白协议且拿回去后,便会在空白处随意填上补偿金额(该补偿金额并非是与被征收人协商好的)。所以,这里圣运律师还是要啰嗦一句,无论征收方是哪个部门,或是者无论征收方是谁,只要补偿安置协议中没有明确具体的内容,尤其是具体的补偿金额,安置房面积、违约责任等内容,那么建议大家最好不要签,这样可避免自己的利益有所损失。
二、征收方口头答应的事项不要信
如我们前面所说的,有的征收方为了尽快完成征收工作,实现征收目的,通常会在被征收人拒绝补偿安置协议时,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再次协商的过程中,就会先口头上答应被征收人提出来的要求,比如说房屋每平方米5000搞高至6000等,或是自己(征收方)提出来只要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在一个星期内完成搬迁,那么就可以给予其比别人高的搬迁费或是奖励费等。
对此,圣运律师提醒大家,这样的话,广大被征收人千万不要信,这很明显就是信口雌黄,完全不靠谱,虽然口头上说的非常的诚恳,非常的坚定,但是只要没有全部落实在书面协议上,那这显然就是想尽快完成征收的一种手段,而且再往坏了说,就算明确在了协议里,日后也是有很大的可能要反悔。所以,被征收人在没有拿到全部的补偿之前,无论征收方说的多好听,都不要信,都不要搬迁,哪怕是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避免日后给自己造成损失。
三、征收方不按照履行补偿职责尽快起诉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旦遇到征收方不履行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建议被征收人最好不要拖着,一定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千万不要认为,只要手里有协议原件,征收方一定会支付补偿或是交付安置房的,但其实并不是的,有的征收方虽然协议上都写明了何时交付安置房,何时支付补偿款,但就是托着不履行,要么说是政府没钱,要么说是晚点一定会给,这个晚一点可能会是十几二十年这都不定的,如果被征收人轻易相信,那这对被征收人其实是没有一点好处的。
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只要征收方过了约定的期限没有支付补偿款,交付安置房等,那么,建议被征收人尽快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他们履行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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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石珊律师
来源:头条-北京市圣运律师事务所: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有哪些事项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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