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信息公开答复认定事实不清,法院:撤销: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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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四川广安:信息公开答复认定事实不清,法院:撤销, 四川广安:信息公开答复认定事实不清,法院:撤销一、 案件简介2018年5月,李某国、姜某念向市国土资源局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案涉高速公
四川广安:信息公开答复认定事实不清,法院:撤销
一、 案件简介
2018年5月,李某国、姜某念向市国土资源局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案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补偿安置等资料。市国土资源局收到李某国、姜某念的申请后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称案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收的土地不涉及二人所在村民小组的土地,故没有二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李某国、姜某念对市国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遂诉至法院请求将该答复书予以撤销。法院认为,市国土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认定事实不清,遂判决撤销了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二、 被告答辩
市国土资源局辩称:市国土资源局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程序合法。
三、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李某国、姜某念有权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案涉项目的信息。李某国、姜某念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案涉高速公路项目的相关政府信息,市国土资源局对李某国、姜某念作出答复书认为案涉项目不涉及李某国、姜某念所在组的土地,不存在相关政府信息,与事实不符,故市国土资源局所作答复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撤销。
四、 裁判结果
1、撤销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2、市国土资源局对李某国、姜某念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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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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