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应注意哪些问题这些你都了解过么,农村征收拆迁新规: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新农村建设是我国近年来大力推进的一项工程。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全年的农业发展做出了指导性意见,其中再次提到了要“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建设新农村,可能会征收农民土地房屋,会给农民造成一定的损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并且需要征得同意。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通常情况下的政府征地的项目可能是修高铁、高速公路、机场、水库等工程,具有这样的特点:1、建设主体是政府、是国家;2、建设工程单一;3、占用土地面积较大;
而新农村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却有一些不同之处:1、常以村集体为单位进行,乡镇府作为指导;2、工程复杂,拆迁安置、乡村公路等项目常常同时进行;3、群体性拆迁较多,主要解决村民的安置问题。
结合以上特点,征地拆迁时要注意的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常常以村集体主导,带领村民开展建设工程,协商空间大,可通过村民大会等形式反复商讨安置补偿方案,村民们参与度较高。这时,大家可以运用好自己的权利积极争取。
二、因为工程较多,涉及的补偿项目和计算方式也不同,村民们在面对安置补偿方案时可能出现混乱,无法判断是否合理,或者只是简单地和同村人比较,而没有跳出村委画的补偿范围来判断自己的补偿是否合理。这时,一定要向村委详细咨询政策,最好能拿到一份书面的安置补偿方案;之后尽快请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来帮大家分析。
三、新农村建设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危旧房改造、为村民统一规划建设安置小区,这里就会涉及到大量的房屋征收问题。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大多数是没有房产证,只有宅基地证的。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来判断房屋补偿是否合理呢?第一,房屋的重置成新价,需要经过专业的评估测量;第二,房屋的区位补偿价,大多数农村房屋的区位补偿价不会太高,但也是房屋补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第三,结合建房的成本来判定,这一点很好理解,如果总的补偿还不够建房成本,那么补偿肯定是不合理的。
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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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苗佳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新农村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应注意哪些问题这些你都了解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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