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拆迁有关的法定期限,你都知道吗,拆迁法律时效: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征地拆迁案件中,启动了法律程序后,被拆迁人总是迫切的想要知道具体答复和判决的时间。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解一下,征地拆迁中,相关法律程序的办案期限。
首先,了解征地程序是否合法的第一步,就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我们要明确,政府公开的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一般情况下,我们申请的都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那么,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多久才会有答复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因此,一般情况下,政府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也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
如若被拆迁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以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是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那么,在申请了行政复议以后,复议机关在多久内作出复议决定,才是合法的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般应在60日内,经批准后,可以延长最多30日。
当然,很多被拆迁人认为,纠正政府部门违法行为最有力的办法一定是诉讼程序。
在法律上,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因此,依据法律规定,行政诉讼一般情况下,一审在6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二审在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当然,法院也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决定是否延长审理期限。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一些法律规定的相关期限。然而,拆迁维权之路并不是轻松平坦的,错综复杂的法律规定就是阻碍当事人维权的一座大山,所以专业的拆迁律师是必不可少的。在此,希望每位被拆迁人都可以及时的踏上正确的维权之路,以最低的成本维护自己的最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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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鹏飞律师
来源:头条-与拆迁有关的法定期限,你都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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