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违法建筑,拆!”,这处违法建筑被拆了: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拆除违法建筑,这既是优化人民居住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必经之路,亦符合当下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
这是湖南一幢违建豪宅被拆的现场视频,该违法建筑占地面积达8000多平方米,据村民反映是通过非法侵占农田建成。
类似于秦岭违建别墅区、曹园等违法建筑,其违法情形十分恶劣,侵占耕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应当坚决予以拆除。
不过随着土地和房屋的迅速升值,各地的行政机关不按正当程序拆除违法建筑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不少行政机关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甚至简单、粗暴、野蛮执法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现阶段的拆违大多与行政法中的正当原则是相悖的,违法建设行为完成后很长一段时间,行政机关从未过问,更未予以查处,造成很多百姓将违法建筑视为合法建筑的假象。实践中,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建筑的过程中,时常以一纸《限期拆除决定书》作为唯一的处罚手段,这种方式没有考虑到个案的特殊性。显然,这种行政行为有悖正当性原则。
行政机关在违法建筑的认定与处理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自由裁定权,适用比例原则,做到合目的性、适当性。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和其他工程建设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违法建筑都要被拆除!
甚至有一些建筑源于百姓的切实使用需求,或许未经审批,但并不存在社会危害性。这时,行政机关在查处时应多予斟酌,多考虑百姓的生活条件、生活状况。
比如南京市城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中就规定住宅建筑外墙空调架、雨棚、防盗窗、单层太阳能设备等设施不需要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对“雨棚”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指采用可伸缩式轻质材料,在建筑出入口外框以内的上方位置设置的,外延长度不超过一米,用于挡风遮雨且不会对楼上安全造成影响的设施。
通常,这类文件切实考虑了百姓的实际情况,极大体现了法律秩序与法律价值的统一性,更有利于兼顾法理和情理,保证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政府的公信力,在违法建筑的认定与处理过程中,应多予斟酌。
(法律小常识)
责令限期拆除的主体
对于违法用地类违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对于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六十五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
强制拆除的主体
针对违法用地的违法建筑,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针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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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来源:临律-“你这是违法建筑,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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