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律师|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决定被申请人酌情答复,合法吗,复议机关都应考虑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的赔偿问题: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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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圣运律师|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决定被申请人酌情答复,合法吗, 张某是内蒙古乌海人,在乌海有两套合法的房屋。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张某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按照棚改方案每平米均价补偿不到800元,但周边的房
张某是内蒙古乌海人,在乌海有两套合法的房屋。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张某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按照棚改方案每平米均价补偿不到800元,但周边的房屋市场价格在3000以上,于是张某一直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没有领取补偿安置款。张某想要提高补偿,于是找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沈玉潮律师和李仟仟律师。
圣运律师代理张某的案件后,展开了一系列调查,其中一项是申请公开此次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谁知发改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并未作出答复。于是圣运律师指导张某提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要求某发改部门在法定期限内酌情答复张某。
【李仟仟律师点评】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复议决定要限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申请人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经负责信息公开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20个工作日。因此,本案中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应当限被申请人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而不是要求被申请人酌情答复。此外,酌情答复没有确定力和执行力,形同虚设,此类答复明显的系不作为。
圣运律师|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决定被申请人酌情答复,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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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中被申请人提供的书面答复
●复议机关都应考虑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的赔偿问题
●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审查后可以作出何种复议决定
●申请复议答复的期限
●对复议中被申请人
●复议机关申请受理后不予答复
●复议中被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期限
●复议机关都应考虑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的赔偿问题
●关于对复议中被申请人提供的书面答复
●申请复议的案件,复议的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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