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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政府优惠政策2025,招商引资需要什么条件:今日招商引资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5-08 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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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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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政府优惠政策2025,(一)土地使用权优惠。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开发的企业,其成片开发的非耕地(即荒山、荒水、荒地、荒滩)土地租金返还80%;投资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用地,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二)外来投资企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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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招商引资政府优惠政策2025

    (一)土地使用权优惠。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开发的企业,其成片开发的非耕地(即荒山、荒水、荒地、荒滩)土地租金返还80%;投资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用地,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外来投资企亚生产经营所需用水、电、通讯设施优先保证供应,水、电、通讯费按企业统一标准收取。
    (三)外商和境内客商来投资,购买自用住房,可视同直单位干部职工享受经济房同等待遇,并可优先供应经济房,根据其投资数额可免费照顾其若干亲属迁入城或集镇入户,属农业户口的,可以办理农转非手续,对其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优先予以解决。
    (四)引进的人才自带新产品,高新技术合作项目并形成生产能力和效益者,三年内提取新增利润10一20%奖励本人。
    (五)对牵线搭桥(以与受益单位签订委托书为准),促成外商和境内客商来泾投资的单位和个人,开业经营后,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2%,由受益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实行“一站式”服务。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统一集中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外商和境内客商来投资可委托方引进办代为办理,凡属内审批的事项一律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每个省区的政策都不一样的,以余杭区政府为例对高新技术企业部分优惠政策如下:对省高新技术企业,经同级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审核,从认定之日起,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五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民间投资动力。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落实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允许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地方将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落实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推动各地出台或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和配套措施。深化输配电价格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等,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用好用足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用地支持政策,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规范铁路港口收费,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收费,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严禁各种不规范收费和不合理的贷款附加条件。

    二、招商引资需要什么条件

    招商引资要满足的条件:一是要加强学习,熟悉招商引资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二是要熟悉掌握滁州市情、琅琊区情;三是要了解当地的产业发展情况、重点企业发展状况;四是要了解所在地全国500强、世界500强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的分布情况,锁定重点工作对象;五是要了解当地的风俗人情,入乡随俗,广交朋友,为开展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基础。招商引资工作是一项艰苦而充满挑战性的工作,专业招商人员必须时刻保持压力感、紧迫感、责任感,以时不我待和只争朝夕的态度来对待招商引资,只有这样全身心的投入做好这项工作,并保持永不言败的精神,通过不断的积累招商经验,才能成为一名成功的专业招商人。法律依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比照执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

    三、政府招商引资政策

    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土地使用权优惠。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开发的企业,其成片开发的非耕地(即荒山、荒水、荒地、荒滩)土地租金返还80%;投资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用地,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来投资企亚生产经营所需用水、电、通讯设施优先保证供应,水、电、通讯费按企业统一标准收取。外商和境内客商来投资,购买自用住房,可视同直单位干部职工享受经济房同等待遇,并可优先供应经济房,根据其投资数额可免费照顾其若干亲属迁入城或集镇入户,属农业户口的,可以办理农转非手续,对其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优先予以解决。深化招商优先理念方面,再次强调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菜单”、领导干部的“第一责任”、绩效考核的“第一指标”的“三个第一”优先理念。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面,着重健全完善招商激励机制,变“责任招商”为“激励招商”,鼓励实施专业招商工作模式,推进资本化、市场化、机构化招商引资。突出抓好产业招商方面,着重提出了全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实施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联系产业链制度,实行“一条产业链、一名市(县、区)领导、一支招商队伍、一套工作机制、一支产业基金、一个决策咨询机构”的“六个一”工作模式,不断提升产业链招商的精准度。加大优惠政策支持方面,支持各地采取投资入股、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研发补助、设备补贴、物流补贴、培训资助、社保补贴、租金补贴、厂房代建、人才奖励等方式,对新引进的十大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重大产业项目予以支持,享受的具体政策在投资协议中予以明确。其中,对新征地建设项目给予一定年限培育期,培育期内对项目土地成本、厂房建设两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奖补,具体奖补额度由各区县(市)依据本地财政承受能力、项目财税贡献、投资总额及强度等综合评估确定。原则上,可对固定资产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5亿元(外资3000万美元)以下项目给予5年培育期,从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5年内,逐年奖补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中市级及以下地方所得部分的等额资金,累计不超过项目土地成本、厂房建设成本两项总额。新引进带动性强,属于国内外龙头企业投资项目,或发展潜力巨大、能填补我市产业空白的项目,或总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亿元(外资3000万美元)的重大项目,企业培育期实行“一事一议”。支持各地各部门积极研究出台促进重点产业发展、产业链建设的单项优惠政策,包括促进文旅产业、总部经济、5G应用和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和生物医药、电子商务、集成电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等产业支持和促进政策。强化投资要素保障方面,对市委、市政府举办的重大商务活动、节会活动中签约的重大项目,以及对我市十大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按照“土地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先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确保当年开工用地指标需求。加强综合协调服务方面,提出了应制定出台招商项目建设工作调度操作规程,对招商项目建设工作采取分层调度机制,着重协调解决落地项目前期或建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由行政审批、商务等部门组织实施重大招商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办法,进入“绿色通道”的投资项目,享受全程代办、提前指导、预约办理、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快速办结等重点服务。规范项目履约管理方面,提出了各地各部门应以“招商选资”为导向,健全完善投资项目准入评审机制和办法,综合评估项目品质,给予项目综合优惠政策待遇。提出了各地应出台实施项目履约管理办法。全力优化投资环境方面,提出了为外来投资企业在我市工作和生活的高管人员创造优质医疗和教育条件等。也明确要求各地应制定出台规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办法,明确责任主体、资金来源、兑现程序,“刚性兑现”各级招商优惠政策和合同约定承诺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四、招商引资用地政策

    法律分析:1.对于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或自项目投产之日起3年内,年亩平税收50万元以上,或年产值5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100%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2.对于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或自项目投产之日起3年内,年亩平税收达到25万元以上,或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70%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已经给予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

    3.新引进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生产性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前3年可按照企业缴纳税收的区级财政留成部分的100%奖励企业,后2年可按照企业缴纳税收的区级财政留成部分的50%奖励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经费(不含土地增值税等市级8小税种和因上市等原因突击补交的税款)。

    4.支持开发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或与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租赁我区内工业厂房,在实现本区财政平衡的前提下,经管委会认定,最高可给予期限不超过3年、面积不超过30000平方米、单价不超过20元/(月·平方米)的租金补贴。原则上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企业缴纳税收的区级财政留成部分。

    5.对直接引进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中介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

    6.当年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以上的项目申请银行贷款等金融支持,自贷款批准之日,开发区给予企业两年贴息支持,贴息额按同期央行基准利率计算。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投资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投资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五、政府招商引资政策有哪些

    (一)财政鼓励政策。切实落实国家、省、州出台的涉及招商引资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 1000 万元的专项产业发展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对文化旅游、新医药大健康、特色种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特色轻工业企业在缴清当年度税费后,可享受以下政策:

    1.年纳税额在 10 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在税收方面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即:前两年以地方税收留存部分为参数,等额予以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

    2.固定资产投资在 500 万元(含)以上,投入运营一年以上,解决就业人员 10 人以上,且纳税在 10 万元/年以上的企业,按审计结果数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 50 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当年达 500 万元以上,解决就业人员 10 人以上,纳税在 10 万元/年以上,且在县域内有银行贷款的企业,除政策性贴息外,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予以贴息(最高年贴息不超过 100 万元)。

    (二)土地优惠政策。提高土地投资强度,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加强《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举措的通知》(国发〔2017〕5 号)政策的落实,对工业用地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我县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 70%执行。

    (三)金融服务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招商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落户和发展。不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有力的融资担保服务。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通过财政引导基金和奖励政策,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招商引资企业的资金支持。支持有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融资,鼓励其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四)人才支撑政策。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注重招才引智,注重考察企业(项目)的人才团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实现引进一个企业(项目),带来一个团队,巩固发展一个产业。支持省内外高新技术企业及海内外重要研发机构落户雷山。坚决兑现人才政策待遇,为人才搭建成就事业的舞台,使我县成为人才创业创新的新家园、新热土。注重发挥乡情亲情纽带桥梁作用,吸引雷山籍在外的企业回乡创业。

    (五)公共服务政策。加强引导各级各相关部门为外来投资者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结合实际给予外来投资者、企业家、管理人员、专业人才及其家属在就学、就医、悉碰就业、社会保障、户口迁移、人才聘用、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六)一事一议政策。对地区发展具有战略性、引领性作用以及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可在享受我县相关投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实行“一事一议”,在资金、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法律依据:

    《五个招商引资鼓励政策》(一)财政鼓励政策。切实落实国家、省、州出台的涉及招商引资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 1000 万元的专项产业发展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对文化旅游、新医药大健康、特色种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特色轻工业企业在缴清当年度税费后,可享受以下政策:

    年纳税额在余氏 10 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在税收方面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即:前两年以地方税收留存部分为参数,等额予以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

    固定资产投资在 500 万元(含)以上,投入运营一年以上,解决就业人员 10 人以上,且纳税在 10 万元/年以上的企业,按审计结果数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 50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当年达 500 万元以上,解决就业人员 10 人以上,纳税在 10 万元/年以上,且在县域内有银行贷款的企业,除政策性贴息外,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予以贴息(最高年贴息不超过 100 万元)。

    (二)土地优惠政策。提高土地投资强度,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加强《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举措的通知》(国发〔2017〕5 号)政策的落实,对睁毁谈工业用地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我县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 70%执行。

    (三)金融服务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招商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落户和发展。不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有力的融资担保服务。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通过财政引导基金和奖励政策,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招商引资企业的资金支持。支持有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融资,鼓励其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四)人才支撑政策。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注重招才引智,注重考察企业(项目)的人才团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实现引进一个企业(项目),带来一个团队,巩固发展一个产业。支持省内外高新技术企业及海内外重要研发机构落户雷山。坚决兑现人才政策待遇,为人才搭建成就事业的舞台,使我县成为人才创业创新的新家园、新热土。注重发挥乡情亲情纽带桥梁作用,吸引雷山籍在外的企业家回乡创业。

    (五)公共服务政策。加强引导各级各相关部门为外来投资者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结合实际给予外来投资者、企业家、管理人员、专业人才及其家属在就学、就医、就业、社会保障、户口迁移、人才聘用、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六)一事一议政策。对地区发展具有战略性、引领性作用以及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可在享受我县相关投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实行“一事一议”,在资金、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六、广东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部署,逐步推进以下领域扩大对外开放:制造业领域放开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制造的外资股比限制;服务业领域取消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加油站建设和经营的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外商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呼叫中心,放开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的业务范围限制;金融业领域放宽外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深化CEPA项下广东自贸试验区对港澳服务业开放,推动扩大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受理、承办的法律事务范围,在工程建设领域试行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将港澳航线作为国内特殊航线管理。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20172022年,对在广东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下同)、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和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招商引资的优点有哪些?1.可以获得发展经济的资金,解决资金不足的局限。2.可以获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起到示范效应。3.有利于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增加就业机会。4.能够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5.使地方经济繁荣发展。法律依据《广东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是:推介我省投资环境,引导企业开展境内外投资合作,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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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于然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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