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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征用后可以获得补偿还是赔偿,宅基地征地有补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24 22: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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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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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征用后可以获得补偿还是赔偿,宅基地被征用后,可以获得补偿。这种补偿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等。一、补偿内容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但宅基地补偿不同

宅基地被征用后可以获得补偿还是赔偿,宅基地征地有补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宅基地被征用后可以获得补偿还是赔偿

宅基地被征用后,可以获得补偿。这种补偿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等。

一、补偿内容

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但宅基地补偿不同于耕地,它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因此补偿方式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安置补助费:为了安置因征地造成的失地农民,会提供一定的安置补助费。这笔费用一般用于帮助失地农民重新安置和生活保障。

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房屋、构筑物、树木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对于房屋的补偿,一般会根据房屋的结构、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后给予补偿。

二、补偿原则

宅基地的补偿原则上是“分开补偿”,即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分离。因为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所以土地补偿部分归村集体所有;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总的来说,宅基地被征用后,可以获得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在内的多种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二、国家征用宅基地怎么补偿

法律主观:

在农村里,房屋大多数都是农民自己建的自建房,因为一些原因要征收的时候国家就会给予适当的赔偿。一、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2、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3、住房保障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二、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三、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属于谁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专门给农村集体成员解决住房问题,带有福利性质的一种土地使用权,只有农村村民才可以享受,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自由买卖,只允许集体组织内部成员间进行调剂。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就一定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买卖合法性予以明确,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有条件的相互转让,并未就农村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或机构抵押和出售予以解禁。2、《关于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原则意见》,认为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于由此引发的纠纷,应当综合考虑出卖人出售房屋是否经过审批同意、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买受人的身份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综上所述,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包括三种补偿方式,第一种是土地补偿费;第二种就是安置费补偿;第三种就是房屋附属物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 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 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 不动产权 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宅基地征地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有补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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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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