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家,老房子宅基地拆迁,我的户口不在里面。户主是婆婆。我丈夫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包括:1 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 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3 两人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包括:1.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5.因拆迁补偿形成的房屋共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丈夫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加上我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之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用个人财产购买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方的婚前房产如果没有加上配偶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婆婆的房子,现在拆了,以后的房地产证明书上写着儿子(我丈夫)的名字。那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买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确定:
1、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的,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农村宅基地拆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前提条件是被拆迁的自建房是共有房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征收农村宅基地的补偿金有哪些?
1、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子本身的补偿;
2、装饰装潢补偿,也就是室内外装修补偿、像吊顶、地板、包门窗、墙纸、涂料、墙砖、吊灯、洗手池、马桶、灶台等等;
3、附属物补偿,包括禽舍、水井、地坪、院墙、院内花草树木、空调热水器水电表移装费、花坛、铝合金等;
4、搬家费;
5、临时安置补助费;
6、搬迁奖。
三、夫妻离婚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可以起诉吗?
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可以起诉,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夫妻离婚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在特定情况下农村宅基地拆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拆迁宅基地自建房时,宅基地补偿款和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分开的,如果结婚以后没有把户口迁到丈夫户籍所在地,女方没有权利分割宅基地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款是村集体财产,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
夫妻离婚经适房怎么分?
一、夫妻离婚经适房怎么分?
1、夫妻离婚经适房可以采取协商、起诉的方式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
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几个进行分割即可。此时,还有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风险有哪些?
购买经济适用房风险包括可能会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形、可能会长期无法过户等。
1、一房多卖的问题。
如不能立即过户,具有一房多卖非法目的卖房人将获得充分时间,且不易被权利人查证。
2、长期无法过户的问题。
私下交易的买卖双方具备交易条件的时间越长,交易的不稳定性越大,买方的交易风险就越大。
3、房款是否能被执行回来的问题。
执行难对于存在于个人之间的二手房买卖而言更是如此。
4、投资利益上的问题。
如不能及时过户使得买方可能因经济适用房税收等政策调整,不得不增加投资成本。
5、买卖二手经济适用房时应需谨慎,以防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在买房时一定要确定该房的产权证后在进行购买。同时,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对于流程、政策了解的比较清楚的大型中介公司来帮忙规避风险。
男女双方感情破裂之后,可以选择采取协商、或者是起诉的方式离婚。若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了共同财产,才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采取协商、或者是起诉等的方式确定财产的分割方案。如果采取起诉的方式处理纠纷,一般都需要支付诉讼费用。
我在农村住了20年的房子。后期申请徒弟证是老公的,是共同财产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共有财产,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如家庭财产是共有的,合伙的财产是共有的。二、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一、通常拆迁人对搬迁人的拆迁补偿可采取三种形式:
1、产权调换形式。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系。
2、作价补偿形式。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的房屋,按其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人的拆迁补偿中,部分采取产权调换补偿,部分采取作价补偿,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被拆除房屋进行补偿时,以产权调换或作价补偿达成协议后,但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或某一方出现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采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解决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
二、房屋拆迁领取补偿的流程
1、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3、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法律分析:不能。非本村户口的非农或农民,不能申请建房或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和非农建设。
农村房屋和城市商品房的唯一区别是:农村房屋是要经过村、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审批建房的,其次申请建房的主体是要在本村户口并没有达到房屋使用面积的农户,一般由家庭户主作为申请建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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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老公家,老房子宅基地拆迁,我的户口不在里面。户主是婆婆。我丈夫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