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户口一个宅基地,法律主观: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存在不少一户多宅的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我国分阶段依法处理宅基地超面积问题。,1、农民集体成员经过批准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照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存在不少一户多宅的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我国分阶段依法处理宅基地超面积问题。,1、农民集体成员经过批准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2、未履行批准手续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历史上接受转让、赠与房屋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转让、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政策规定,予以确权登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解决宅基地纠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1、协商解决:公民间发生的宅地纠纷,必须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2、行政解决: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需满足以下四点:,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一个户主只能有一个宅基地,不能同时拥有几个宅基地,因为历史的原因法律对这个的限制十分严格。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个人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要想拥有宅基地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户口属于村集体,二是要能够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人员或组织,两者缺一不可。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一户可以申请一块宅基地,村民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这就是一户一宅。
一、私人转让农村房屋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买卖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
(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二、宅基地转让协议要注意什么手续
第一,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双方只能是同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城镇居民和外村村民不可以买卖,否则合同无效。
第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再购买宅基地的,合同无效。法律依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第三,如果买卖双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一户一宅”的标准,就可以进行宅基地买卖了。但是必须要经过村集体同意,还必须要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只有这样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其他的宅基地买卖形式都不受法律的保护。
三、宅基地属于个人还是国家的呢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我们国家的土地只分两种:一则是国家所有的土地一则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2、农村宅基地:应该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虽然在现实当中,农村宅基地似乎是归村民所有。但法律的规定是:宅基地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而且一般是按照一户一地原则,如果子女结婚或者是落户村集体组织,确实需要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来建造房屋。
3、不过现在我们国家的宅基地,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在性质上似乎有所改变。很多宅基地都建造楼房出租,或者偷偷拿来买卖。而且很多非村集体组织成员都有多块宅基地或者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有多块宅基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分析:根据“一宅一户”的原则,独立分户之后,确实没有住处的那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所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一个户口本有两套宅基地,面积总和未超过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各省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同),可以认定为一户。这种特殊情况也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可以进行确权。
宅基地确权作为土地确权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国家进行新一轮农村宅基地清查工作的重点。据了解,在这一次土地确权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确权,通俗的来讲就是说一个户口本上的一家,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其他多余的宅基地将无法得到确权,甚至还要被回收,但如果家中子女满足了分户条件自然可以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后,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或使用多余宅基地中的一处,这也是可以进行确权的。当然这只是最一般的情况,斯农微语了解到,以下这些情况也属于“一户”,也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颁发宅基地确权证书。
是夫妻的,即使分户的只能认定为一户;离婚一段时间且未共同生活或者又另行结婚且户口分开的则算分户。
农户只有一个未成年且未婚子女的,算一户。
农户有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随儿子算一户。
农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其中一人成年的可以单独申请分户,其中父母应随一个儿子不得再分户。
干部、职工的配偶为农民,需要在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建房,且自己没有享受公房、集资房、货币分房等房改政策的,算农村独立一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个户口一个宅基地吗
●一个户口一个宅基地父子吵架了怎么办
●一个户口一个宅基地怎么办
●一个户口一个宅基地政策法规
●一个户口一个宅基地怎么分配
●农村一个户口一个宅基地
●一个户主一个宅基地
●一个户口一个宅基地父子吵架了怎么办
●一个宅基地两个户口本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一个户口有两个宅基地是一户多宅吗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拆迁宅基地怎么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拆迁户主不同意能拆吗,已分户但没宅基地拆迁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违法占用补偿可以要回吗,宅基地占用怎么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拆迁补偿与户口人数不符,户口与宅基地拆迁的赔偿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拆迁的补偿款,宅基地拆迁补偿款能否继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老公家,老房子宅基地拆迁,我的户口不在里面。户主是婆婆。我丈夫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的户口不在老公这边能分到宅基地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拆迁,宅基地单独补偿吗,拆迁农村的宅基地怎么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分给户口不在这的儿媳妇吗,农村户口迁走了宅基地使用权还有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买卖遇到拆迁补偿归谁,农村宅基地买卖过后拆迁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拆迁没户主签字有效吗,宅基地拆迁,户主签字是否有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房子拆了土地归谁,老屋拆了宅基地归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民退出的宅基地归谁,农民退出的宅基地由谁来管: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个宅基地两个户主拆迁怎么赔偿,一个宅基地两个户口本拆迁怎么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拆迁协议户主写几个人,宅基地拆迁协议户主写几个人?: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外村房屋确权后拆迁补偿,外村人宅基地也给确权了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个宅基地两个户主拆迁怎么赔偿?,一个宅基地两个户主拆迁怎么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海淀楼房拆迁补偿方案,海淀区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有哪些相关规定: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农村自建楼房拆迁补偿标准,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非农业宅基地拆迁补偿办法,农村宅基地户主是非农业户口拆迁如何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个宅基地两个户主拆迁谁签字,一个宅基地两个户主拆迁怎么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苗佳律师
来源:临律-一个户口一个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