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医保是什么意思,征地医保,也称征地社保或失地农民社保,指的是被征地之后的农民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该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权益,确保他们在土地被征收后依然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具体来说:一、征地医保的由来与目的在我国的征地政策中,
征地医保,也称征地社保或失地农民社保,指的是被征地之后的农民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该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权益,确保他们在土地被征收后依然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具体来说:
一、征地医保的由来与目的
在我国的征地政策中,国务院明确规定要对被征地的群众进行妥善的安置,以避免他们因征地而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为此,各地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这就是征地医保的主要形式,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二、征地医保的实施与缴费
征地医保的具体实施政策因地区而异,需要咨询当地社保局以获取准确信息。一般来说,该保险会按照失地农民的不同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并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缴费数额。这种保险通常是自愿参加的,针对的是年满一定年龄(如16周岁或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
三、征地医保的养老金支付
对于已经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会根据每年的养老保险金水平,从政府的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其养老保险费用。从当月起,他们就可以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
对于年龄在特定范围(如男性45-60岁、女性40-55岁)内的失地农民,他们需要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并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不过,这部分费用中的大部分会由政府和集体承担。
对于更年轻的失地农民(如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政府会从征地补偿款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他们的就业培训,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如果他们成功就业,就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并享受相关优惠。
四、法律依据
征地医保制度的确立与实施,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征收土地时应当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的条款(如第四十八条)。这些法律条款为征地医保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包括的。《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一、农村征地的程序是什么
1、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2、审查报批。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3、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
5、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6、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和供地。
二、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一、征地社保是什么意思
征地社保也叫失地农民社保,即是指被征地之后的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险。在我国的征地政策中,国务院规定要对被征地的群众进行妥善的安置,避免在征地后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各地在这个文件下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各地具体的实施政策不一致,具体的方案还需要去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咨询和查找,一般按照不同的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费数额。
征地保险保险针对的人员一般是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按自愿的方式进行参保。如果是年龄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地方社会保障部门会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当月起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如果男性年龄在45-60、女性年龄在40-55之间,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需要自己进行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但需要缴纳的费用由政府和集体承担其中的大部分。如果是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政府会从征地补偿款中扣除一部分进行就业培训,帮助失地农民进行再就业,如果成功进行了就业,就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并享受相关的优惠。
二、征地社保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
1.概念不同。征地社保是国家为保障失地农民权益而出台的一种养老政策,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种,是在劳动者退休后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专款基金,虽然两者最后都是领取养老保险,,但是基本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所包含的概念也是有区别的。
2.对象不同。征地社保针对的人群是因为征地而失去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其支付的费用是由政府、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共同支付,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针对的是城市参与工作的居民,其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共同缴纳。
3.养老金标准不同。征地社保的养老金标准一般是当地城镇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的与当地的征地社保标准有关),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数额取决于当地的平均工资标准和个人缴费年限和标准。
三、征地社保补偿金来源
征地社保补偿金是政府在征收土地以后给农民进行的社保补偿资金。这是在原土地征收补偿项目之外新增的一种补偿项目,并不是简单的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安置补助费缴到社会保障机构就算完成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社会保障资金从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即社保资金来源有三项:
1、为落实社保资金提高的安置补助费;
2、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
3、征地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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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征地医保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