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款是否属于婚前财产,法律分析:征地款不一定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当事人是在婚前就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的,那么婚后获得的征地款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仍归一方所有;如果当事人是在婚后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那么征地款在夫妻无特殊约定
法律分析:征地款不一定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当事人是在婚前就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的,那么婚后获得的征地款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仍归一方所有;如果当事人是在婚后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那么征地款在夫妻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土地征收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这些款项是失地农民创业的生产补助费用,是他们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所以,应该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取得这些补偿款的前提是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法律分析
1. 征地补偿款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因为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夫妻一方承包土地的延续,是失地一方另行创业的生产补助费用。前提是是否为拥有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应该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结婚前取得的征地款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征地款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结婚前取得的征地款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征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将征地补偿款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公平的,不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归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理由如下:一、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人,不应享有土地补偿款的分配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前提条件——该财产须具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补偿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补偿款是对夫妻一方因土地征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具有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二、从保护失地农民角度来说,土地补偿款应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从立法目的解释来看,土地补偿款的实质是对失地农民今后的一种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二)对共同财产作出的规定种类。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从一定程度上讲,它是农民最大和最后的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补偿款实质是对失地农民这一特定身份人群的一种生活保障,是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
婚前房屋拆迁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房屋拆迁款不属于共同财产,而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征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土地补偿款实质是对失地农民这一特定身份人群的一种生活保障,是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不属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法律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农村征地补偿款是否属于遗产
农村征地补偿款不属于遗产。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承包经营中部分家庭成员死亡,其他家庭成员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土地被征收时,过世的家庭成员无权获得补偿了。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征地款是否属于婚前财产范围
●征地款是否属于婚前财产所有
●征地款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征地属于婚后财产吗
●征地款属于遗产吗能分割吗
●征地款是否属于遗产
●征地款归谁所有
●征地款是否属于婚前财产所有
●征地款是否属于公款
●征地款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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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征地款是否属于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