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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第2176胜案】云南胜案:长达数月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

  • 发布时间:

    2020-09-15 17:15:04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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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孟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案情回顾 孟先生是云南省昆明

【圣运第2176胜案】云南胜案:长达数月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

委托人:孟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案情回顾

    孟先生是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在官渡区的某村拥有合法的房屋。因为合法房屋被纳入到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涉及到征收,孟先生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因此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圣运律师启动了系列性的相关程序。首先,圣运律师协助孟先生以邮寄的方式向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公开房屋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但一直至超过20个工作日,孟先生都未收到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也未收到延期答复的通知。一直等到2020年4月孟先生才收到答复,在答复中也未向孟先生提供批复及房屋的位置图。

    圣运律师认为,很显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达数月才作出答复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法定时限。因此,圣运律师协助孟先生提起了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作出决定确认了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对孟先生提出的四个申请一起进行答复的程序也不规范,应当分别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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