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圣运第2160胜案】浙江胜案:合法房屋遭遇拆除却未获合理补偿,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

  • 发布时间:

    2020-08-23 16:46:42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委托人:黄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案情回顾 黄先生是浙江省湖

【圣运第2160胜案】浙江胜案:合法房屋遭遇拆除却未获合理补偿,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

委托人:黄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案情回顾

    黄先生是浙江省湖州市某村村民,其位于湖州市某村的700余平房屋遭遇了非法拆除,房屋完全损坏,屋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黄先生眼见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如此重创,十分气愤,决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因此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圣运律师启动了系列性的相关程序。首先,圣运律师协助黄先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得知,其房屋所在地经《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已被批准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黄先生作为被征收人应当依法得到相应的安置补偿。但目前的情况却是,湖州经开区管委会既未安排安置房屋,也未给予合理补偿,随后圣运律师协助黄先生于2019年8月向区管委会申请安置补偿,但也一直未收到任何答复,明显已经超过了法定答复期限。因此,圣运律师协助黄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

    圣运律师认为,通过调查本案可知,湖州经开区管委会委托湖州经济开发区拆迁事务所对案涉房屋所在地块进行拆迁,并由拆迁事务所就案涉房屋中属于黄先生父母及前妻的部分房屋分别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协议签署过后,黄先生一直未等到有任何相关行政机关对补偿安置事宜予以处理。更何况黄先生曾邮寄过《安置补偿申请书》,快递也显示申请已被签收。无论是谁签收,管委会都不应以签收人非管委会工作人员为由,不履行安置补偿职责,这样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责令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黄先生提出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处理,这为黄先生今后能获得合理补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