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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胜案:遭遇征收陷阱补偿未保障,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 发布时间:

    2021-07-16 09: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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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曹先生等人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陕西省西安市某区人民政府【案情回顾】曹先生等人在村

委托人 :曹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陕西省西安市某区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曹先生等人在村里有着合法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这也是曹先生一家的固定居所。当地经济快速发展,随着酒店建设项目的开启,曹先生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原以为就此,一家人可以住到经济更繁荣的地区,生活水平也会有所改善。哪曾想,曹先生的美好期望被一纸《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打破。曹先生深知,这样的文件代表着,日后征收方定会以此为由大大压缩补偿空间。这样一来,可能连最基本的生计都无法保障,权衡之下,曹先生等人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深知本案中,征收方的行为在严重侵犯曹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迅速制订了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办案人员在24小时内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通过信息公开程序获知了案涉征收项目的细节,掌握了维权筹码的同时整理了与本案相关的关键性证据,随后协助曹先生等人提起了行政复议。但随后,区政府就作出了《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这样的结果显然无法保障曹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律师的协助下曹先生等人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区政府的复议决定书,并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圣运律师认为,本案中,曹先生等人是对街道办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选择行政复议符合法定程序。街道办作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为曹先生等人设定了停止违法行为,并听后处理的义务,且已经被相关判决做了认定,该行为明显对曹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实际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区政府仍然以案涉通知书并未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行政复议必要性为由,驳回申请的行为,明显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了西安市某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责令区政府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作出了复议决定。 该结果奠定了曹先生等人下阶段维权进程的基础,期望圣运律师能协助曹先生等人尽快取得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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