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浙江胜案:街道办以消防安全为由强制断电,圣运律师助力确认违法!

  • 发布时间:

    2022-06-15 16:22:41
  • 作者:

  • 字体大小

    []

委托人 :温州市某自控阀门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温州市某县政府街道办事处案情回顾温州

委托人  :温州市某自控阀门有限公司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温州市某县政府街道办事处

案情回顾

温州市某自控阀门有限公司所在地的房屋由于当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与征收部门一直未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没过多久公司的电表箱上就被贴上了“街道办封”字样的封条,之后房屋就处于断电状态,影响了该公司的正常经营,对其财产也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公司负责人通过电话沟通得知,断电行为是街道办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深感合法权益没有得以维护,该公司负责人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在搜集了相关证据后,针对强制断电的行为,圣运律师认为为了实施拆迁工作,在未进行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就实施断电行为,该行为已经构成了行政强制行为。因此,协助委托人提起了诉讼程序,请求确认强制断电的行政行为违法。

 

诉讼过程中,街道办辩称断电行为是因为在消防检查中发现案涉公司未采取防火分割措施,行为违反了我国《消防法》的规定,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圣运律师认为,依据当地的消防条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理检查时,发现有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或者责令限期采取措施消除。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委托乡镇、街道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对有关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本案中,街道办在对涉案房屋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存在火灾隐患,应当责令整改,对逾期不改正或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应当在消防救援机构的委托下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由此可见,街道办直接强制断电,没有职权依据也违反了法定程序。因此,案涉的断电行为应当被确认违法。

 

诉讼结果

 

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与推进下,法院判决确认街道办对案涉公司实施的强制断电行为违法。该案的胜诉是维权过程中的阶段性胜利,也为下阶段维权进程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期望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能够早日得以维护。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