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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胜案:安置补偿申请遭驳回,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

  • 发布时间:

    2021-04-17 2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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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朱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昆明市某区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案情回顾】 朱先生在云

委托人  :朱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昆明市某区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朱先生在云南省昆明市某街道办事处拥有合法土地及地上房屋,因城中村改造项目朱先生的宅基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内。但朱先生一直未得到合法合理的安置补偿,随后土地和房屋就被非法征收了。无奈之下,朱先生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了解案件详情后,确定是市政府曾作出的土地审批文件。因此在收集了相关的系列性证据后,律师协助朱先生向区政府邮寄了《安置补偿申请书》,但区政府签收后一直未予以答复。又在律师的协助下,朱先生向市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但申请却被驳回。在这种情况下,圣运律师按照为朱先生制定的办案策划提起了行政诉讼。

    圣运律师认为,通过调查明显看出区政府是该块地的法定征收主体,区政府应当履行征地补偿法定职责。即便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但在实践中,征收、补偿涉及多个环节、多个程序,往往需要作为征收主体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来推动实施。且本案中,也有相应证据证明区政府实际负责对外开展安置补偿工作。综上,区政府作为征收主体,也应当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认为市政府作出的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应当被予以撤销。责令区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对朱先生在《安置补偿申请书》中的申请作出处理。该判决为朱先生下阶段的争取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的争取合法权益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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