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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追回权是指对于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追回债务人财产的情形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8-02 13:07:27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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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追回权是指对于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主观: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规定如下: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人或者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法律客

破产追回权是指对于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追回债务人财产的情形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破产追回权是指对于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

法律主观:


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规定如下: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人或者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二、破产追回权的内容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破产追回权,是指为满足债权人最大比例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无效行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所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一年内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属于无效行为: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破产企业有上述行为之一时,清算组有权通过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

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追回债务人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下)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兰)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

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四条 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问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下)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兰)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

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虑构信冬成考承认不直定的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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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破产追回权是指对于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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