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进药哪里投诉?,律师分析:消费者遇到如下情况,可向药监部门投诉:药品包装上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出现霉变、破损、混沌、过期等现象;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包装上没有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防伪标识或防伪电话存在疑点。【法
律师分析:
消费者遇到如下情况,可向药监部门投诉:药品包装上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出现霉变、破损、混沌、过期等现象;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包装上没有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防伪标识或防伪电话存在疑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七条 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消费者遇到如下情况,可向药监部门投诉:药品包装上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出现霉变、破损、混沌、过期等现象;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包装上没有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防伪标识或防伪电话存在疑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七条 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投诉医院应该找当地市、区卫生监督部门,或者拨打卫生部门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全国统一卫生热线12320,如果是收费问题可以直接找当地的物价局。如果是在医院,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医政科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医疗纠纷。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六十三条
医疗事故的赔偿可以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申请,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关于赔偿的数额和标准,旧办法仅有一条原则 性的规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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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医院不进药哪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