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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提交仲裁申诉书后应注意什么,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哪些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9 02:15:07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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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提交仲裁申诉书后应注意什么,一、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提交仲裁申诉书后应注意什么,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哪些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提交仲裁申诉书后应注意什么

一、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其主张并非都能得到仲裁委的支持。为帮助当事人了解并尽可能避免一些比较常见的仲裁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将申请仲裁中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超过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为超过仲裁时效。超过仲裁时效申请劳动仲裁,又不能证明有中止、中断事由的,将承担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二、不符合受理条件

劳动仲裁申请应当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否则要承担不予受理的风险。

三、相关请求超过法定劳动仲裁期限

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提出反申请,以及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回避等均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要承担请求不被准许的风险。

四、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事实主张,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均负有举证的义务,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该事实将不能得到仲裁委的确认,有可能导致承担不利的后果。

五、拒绝提供送达地址

仲裁委以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仲裁文书。如果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经仲裁委告知后仍不提供的,对申请人不予立案;被申请人为劳动者的,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被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为送达地址。

六、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或地址不准确的法律后果

因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仲裁委,或者当事人拒不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而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仲裁委将按下列方式处理:

1、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七、拒收、拒签劳动仲裁文书

当事人拒收、拒签仲裁文书,不妨碍仲裁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并可能影响其起诉权及其他权利的行使。

八、拒不出庭及违反仲裁庭纪律

当事人在接到仲裁委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允许中途退庭的、严重违反仲裁庭纪律并经劝告不改的,对申请人按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按缺席审理裁决。

二、劳动仲裁申诉书提交后需要注意什么

1、等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的通知。提交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

2、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确认哪些是自己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准备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查;

3、确认是否存在专门性问题需要申请由鉴定机构鉴定,如有需要须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2、3步骤在开庭前可以一直进行)

4、收到被申请人的答辩书后,根据答辩书内容及自己的主张、证据和理由准备开庭质证和辩论时需要的材料;

5、收到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后,如认为需要回避的。应提出申请;

6、在收到开庭通知后,如有正当理由需延期开庭,须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1.寻找适当“对象”——明确申请人、被申请人主体身份仲裁必须明确双方身份信息,即必须有适格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一般情形下,劳动者只需拿出自己复印件即能证明自己的申请人身份。对于被申请人的主体身份信息,若被申请人是合法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就需要通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打印单位工商注册信息。2.寻找适当“地点”——确定案件管辖地点及管辖级别劳动争议由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是对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最基本定位。劳动者工作地点在中心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于被申请人是企业的,一般情况下由各区管辖;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的市属企业、武汉经济技术内的企业,由市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管理省属企业、央企在汉单位、外地在武汉地区无分支机构的企业等。3.寻找适当“时间”——必须在仲裁时效之内主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超过这一年期仲裁时效,即使劳动者的权利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仲裁委员会会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因此,劳动者应注意仲裁时效问题,并积极在仲裁时效期内提起仲裁申请。4.寻找适当“理由”——必须有相关证据材料劳动者提请申请,必须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缴费明细、工资表或银行卡工资流水单、工作服、工作牌、考勤表、证言等。5.寻找适当“诉求”——仲裁请求必须合法、具体、全面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请求必须合法、具体、全面:精神损害赔偿、赔礼道歉等不属于仲裁请求范围,仲裁请求必须合法;具有给付内容的仲裁请求必须明确给付数额、劳动者在个人窗口缴纳社会保险只能要求赔偿、不能要求补办,仲裁请求必须具体;解除劳动关系,一般可主张用人单位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办理离职手续,仲裁请求必须全面。

三、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哪些问题

一、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2、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3、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4、其他材料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要确定所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以及可否直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得以解决

并不是每一个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与单位之间的关系都是劳动关系。所以,一个人在申诉之前一定要认清自己与单位之间关系的性质到底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还是其他的民事关系。1、劳动关系及事实劳动关系是合法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责任在于员工。员工要想获得法律的保护,必须先证明此关系的存在。如果员工对此证明不力的话,将可能导致败诉。员工证明与被申诉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劳动合同,这是最有效的证据。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资条、银行工资卡记录、休假条、交接单,工作证,工作服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养成保存这些东西的习惯。2、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对于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来说是一个难题。当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向律师咨询或者到劳动仲裁部门询问是否立案的方式来确定。如果确定双方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时就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存在劳务输出或者输入关系的话,一定要先区分清哪一种是劳动关系,哪一种是劳务关系。不可把劳务关系误认为劳动关系。否则必将徒劳无功(3)如果单位给你打有工资条,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节省时间。如果单位给你打有工资条时,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付该款项。虽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这属于劳动争议,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是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并且如果不过诉讼时效的话,胜诉也不成问题。可见,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第一步就是要把握好与单位之间关系的性质,并充分收集和掌握对自己有利的各项证据。只有把握好这一点,才能确定好救济途径,才能于仲裁之初不致犯错,并为下一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一定要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四、申诉主体的确定

申请劳动仲裁时申诉主体的确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为申诉人主体,二为被诉人主体。申诉人主体如果是员工的话,则一定要注意用自己身份证上的名字。当劳动合同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不一致时,要在申请仲裁前到公安机关开一个证明,证明两个名字是一个人,然后用自己身份证上的名字申请仲裁。否则可能会导致仲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受理之后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无法申请执行的情况。如果是单位作为申诉人的话,一定要注意用自己的全名,相关名字与公章及工商机关备案一定要一致。还要注意的一项是无论是谁作为申诉人,被申诉人一定是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对方。

五、正确确定申诉请求

申请劳动仲裁时如何确定申诉请求大有大学问并不是所有的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也不是所有的仲裁请求都要能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比如住房公积金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不受理;社会保险争议,目前北京的劳动仲裁机构也是不受理的。那么,申诉人在确定仲裁请求时,就应当知道这些情况。不过,就社会保险争议纠纷而言,如果你在仲裁时没有提出来,直接去法院诉讼的话,法院也是不受理的。针对某些仲裁机构不受理,法院也不直接受理(比如档案返还)的事项,如果在申请仲裁时没有请求的话,即使到了法院,法院也不会对该请求审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在仲裁时坚持申诉,在仲裁完了之后,再去法院诉讼。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不支持你的申诉请求,但无权剥夺你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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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提交仲裁申诉书后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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