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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出口单证(票据),出口单证的相关单据: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6 02:33:44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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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出口单证(票据),(1)。汇票是由人签发并由人按约定的付款期限(即期或远期)对指定的受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指令。 (2)。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本人。(3)。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2 (1)出票(2)。背书是受款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

常见出口单证(票据),出口单证的相关单据: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常见出口单证(票据)

(1)。汇票是由人签发并由人按约定的付款期限(即期或远期)对指定的受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指令。 (2)。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本人。(3)。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2..(1)出票(2)。背书是受款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出转让的行为。转让人称为背书人,被转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被转让人可以再加背书,再转让出去,如此,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转让。背书的种类有:a.空白背书。背书人只签名,不加注。b.记名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转让给指定的人。c.限制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的限制性条件。(3)提示。票据在付款或远期的请求签见或时,应由持票人将票据向付款人提示。(4)签见。持票人必须先向付款人要求签见,付款人见到票据后,除即期的即予付款外,远期的须在票据上签注签见字样,下签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如 自见票之日起计算30天后付款 等。(5)承兑。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等。(6)参加承兑。当票据提示给付款人被拒绝承兑时,在持票人同意下,参加承兑人作为参加承兑行为,由他在票据上批注 参加承兑 字样和签名、日期。参加承兑人不像承兑人一样成为票据的主,他只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始负付款的义务。(7)。票据的保证是保证人对票据的特定债务人支付票款的。(8)付款。即期是经提示即予付款,远期是到期付款。(9)拒绝承兑和拒付。持票人以票据提示,被承兑人拒绝承兑;或到期被付款人拒付,都应作成拒绝证书。拒绝证书是由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付款地法定公证人或其他有权出具证书的机构签发的证明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付的法律文件。持票人在取得拒绝证书后不须再作付款提示,即可向前手背书人行使。(10)追索。日内瓦票据法规定,票据因时效消灭而丧失追索权。例如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有效期为3年,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自作成拒绝证书日起或到期日起1年;汇票背书人因被追索而清偿票款并向前手转行追索,自清偿日起6个月内有效。

二、贸易常用出口单据和凭证

(一)(Draft:Billof Exchange) 它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特定的人或其持票人无条件支持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中的货款结算,绝大多数使用跟单汇票(即附有提单等货运单据的汇票)。 在缮制汇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必须列明出标根据,在信用证收付方式下,须说明是根据哪家银行在何日开立的哪一份信用证出具的。 (2)在信用证方式下,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人;在托收方式时,付款人的名称一般应为进口方。 (3)信用证方式下的汇票受款人通常应为议付行;托收方式下的受款人应为托收行。 (4)汇票一般开具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任何一份付讫,另一份自动失效。 (二)提单(Billof Landing,B/L) 它是由或船公司或其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提单是代表货物的凭证,因而也是卖方提供的各项单据中最重要的一种,所以在制作提单时须注意提单的各项内容(如提单的种类、收货人、货物的名称和件数、目的港、有关收取运费的记载、提单的份数等)一定要与信用证相符。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国外来证通常要求提供 全套清洁已装船作成凭指示和空白的提单 .对此要求,当货物装船时应十分注意,如果大副收据上有 货物受损 或 包装不良 等批注,凭此换取的提单中,也将均有同样的批注,即成为 不清洁提单 ,而银行一般都不接受 不清洁提单 .提单一般是一式两份,在人要求下,也可签发三份或更多份。份正本提单具有相同效力,但是只要凭其中一份提了货,其余各份即失效。需要注意的是,倒签提单和预借单中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旦暴露,后果严重。我国出口贸易中应避免这些做法。 (三)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和保险凭证(Insruance Certificate) 它们是保险人(即)与被保险人(即投保人,一般为进出口商)之间订立的,当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它们是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理赔的依据。 保险单(俗称 大保单 ),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合同,它一般包括下列内容:被保险人的名称,被保险货物的名称、数量或重量、唛头、运输工具的种类和名称,承保险别,起讫地点,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还列有范围以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各自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 保险凭证(俗称 小保单 ),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合同,除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不予载明外,其余的内容与保险单相同,并且与保险单有同等的效力。但在实际业务中,我国保险公司大都签发保险单,较少使用保险凭证。 (四)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简称发票。它是出口企业开立的凭此向买方收款的发货价目清单,是供买卖双方凭此发货、收货、记帐、收付货款和报关纳税的依据。发票并无统一格式,但其内容大致相同,主要包括:发票编号、开立日期、有关号码、信用证号码、收货人名称地址、运输标志以及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方法、单价、总值和装运地、目的地等。发票内容必须符合规定,在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则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绝不能有丝毫差异。另外,发票必须有发货人的正式签字方为有效。 (五)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它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主要用途是提供给进口国海关凭此确定货物的生产国别,从而核定进口货物应征收的税率,有的国家限制从某些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也要求以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货物的来源。产地证明书一般由出口地公证行或工商团体签发。在我国,它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

三、出口单证的相关单据

.()(2) 背书是受款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出转让的行为。转让人称为背书人,被转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被转让人可以再加背书,再转让出去,如此,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转让。背书的种类有:)空白背书:背书人只签名,不加注。2)记名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转让给指定的人。3)限制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的限制性条件。(3)提示 票据在或远期的请求签见或时,应由持票人将票据向付款人提示。(4)签见 持票人必须先向付款人要求签见,付款人见到票据后,除即期的即予付款外,远期的须在票据上签注签见字样,下签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如 自见票之日起计算30天后付款 等。(5)承兑 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等。(6)参加承兑 当票据提示给付款人被拒绝承兑时,在持票人同意下,参加承兑人作为参加承兑行为,由他在票据上批注 参加承兑 字样和签名、日期。参加承兑人不像承兑人一样成为票据的主,他只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始负付款的义务。(7) 票据的保证是保证人对票据的特定债务人支付票款的。(8)付款 即期是经提示即予付款,远期是到期付款。(9)拒绝承兑和拒付 持票人以票据提示,被承兑人拒绝承兑;或到期被付款人拒付,都应作成拒绝证书。拒绝证书是由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付款地法定公证人或其他有权出具证书的机构签发的证明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付的法律文件。持票人在取得拒绝证书后不须再作付款提示,即可向前手背书人行使。(0)追索 日内瓦票据法规定,票据因时效消灭而丧失追索权。例如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有效期为3年,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自作成拒绝证书日起或到期日起年;汇票背书人因被追索而清偿票款并向前手转行追索,自清偿日起6个月内有效。2.票据的种类()汇票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并由付款人按约定的付款期限(即期或远期)对指定的受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指令。(2) 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本人。(3) 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二..单据种类()外销出仓单或提货单(2)出口货物或出口货物明细单(3)出口货物托运单2.货运单据种类()海运提单(2)委托订舱更改单(3)铁路运单(4)承运货物收据(5)大陆桥联运承运收据(6)航空运单(7)邮包收据三.商业发票与包装单.发票的作用()买卖双方收发货物,收付货款和记帐的凭证。(2)买卖双方办理报关。(3)卖方缮制其它单据的依据。(4)在即期付款不出具汇票的情况下,卖方即凭发票向买方收款。2.发票内容()应载明 商业发票 或 发票 的字样。(2)应署有出口单位的全称和详细地址。(3)应写明进口商的名称、地址。(4)载明发票号码和合同号码。(5)载明起运地和目的地。(6)载明商品的描述。(7)唛头及件号。(8)必要的声明。(9)进口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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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出口单据和凭证有哪些

出口单据有哪些

出口单证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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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单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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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单证的基本要求

常用的出口单据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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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路洋律师

来源:头条-常见出口单证(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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