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要承担哪些责任,是赠还是不赠的选择权在于赠与人,受赠人只能等待赠与人的交付行为,而不能采取积极的行动催促赠与人尽快履行合同。但是,如果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则赠
是赠还是不赠的选择权在于赠与人,受赠人只能等待赠与人的交付行为,而不能采取积极的行动催促赠与人尽快履行合同。但是,如果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则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无撤销权,故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并且在赠与人无故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受赠人有权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寻求救济,利用司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受赠权利。由于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只有赠与人单方负担义务,所以赠与人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其责任不如双务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的责任那么重。受赠人仅能要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或其价金,而不能要求赔偿迟延利息。【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的赠与人责任有以下几点:1、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责任。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是否构成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依照赠与目的和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来区分。2、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一般情况下,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需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是赠还是不赠的选择权在于赠与人,受赠人只能等待赠与人的交付行为,而不能采取积极的行动催促赠与人尽快履行合同。
但是,如果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则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无撤销权,故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
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并且在赠与人无故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受赠人有权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寻求救济,利用司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受赠权利。
由于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只有赠与人单方负担义务,所以赠与人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其责任不如双务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的责任那么重。
受赠人仅能要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或其价金,而不能要求赔偿迟延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
●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可以强制执行吗?
●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
●赠与行为未履行要赔偿吗
●赠与未履行的,是否可以要求履行
●不履行赠予合同
●赠与合同不履行怎么办
●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可以强制执行吗?
●赠与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赠与协议不履行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来源:临律-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要承担哪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