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燃禁放规定,北京禁燃禁放规定如下:1、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2、五环路以外区域,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北京禁燃禁放规定如下:
1、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2、五环路以外区域,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3、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首先为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规定。其次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居民、村民、干部、职工和学生中广泛深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然后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
法律依据:《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全部烟花爆竹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北京控烟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环境、室外排队等场合禁止吸烟,违者将最高被罚200元。全市设立统一举报电话12320。
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倡社会公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1995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5月15日起施行。2014年1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该条例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同时废止。
法律依据: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倡社会公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单位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一)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二)托儿所、幼儿园;
(三)中、小学校;
(四)除前项以外的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
(五)会议室;
(六)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体育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室)、科技馆、档案馆、少年宫;
(七)商店、金融业、邮电业的营业厅;
(八)公共交通工具内及等候室、售票厅;
(九)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本条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和第(八)项的等候室可以设定有明显标志的吸烟室(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第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内部的禁止吸烟场所,并做好自身管理工作。
鼓励创建无吸烟单位。
第五条 全社会都应当支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
教育、文化、卫生、新闻、宣传等部门应当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第六条 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制度;
(二)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不得摆放烟具;
(三)做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当设立检查员。
第八条 公民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公民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履行本规定的职责,并有权向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 检查员对本单位范围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对拒不改正者处以10元罚款。
检查员进行检查时,必须出示统一的证件;进行处罚时,必须开具统一印制的罚款单据。
第十条 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对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违反第七条规定的,予以警告、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 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对拒绝、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法律分析:禁燃禁放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宣传方式和选产方法,其内容为: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守法公民,尽己之力彰显全国文明城市市民的良好素质。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北京禁燃禁放规定 何时开始的
●北京禁燃禁放规定2023
●北京禁燃禁放规定文件
●北京禁燃禁放规定最新
●北京禁燃禁放规定解读
●北京市禁燃禁放区域
●北京禁燃解除
●北京禁燃禁放规定2023
●北京违反禁燃禁放怎么处理
●北京禁燃烟花范围
●北京市房山区两限房价格是多少?,2023房山区两限房房源有哪些(房山两限房哪里的房源比较好):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首套房贷款新政策2021 法律问题,北京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1: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限竞房政策有哪些,北京购房限购条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事务所榜单,赡养协议是否能继承房产: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积分落户职住区域怎么算,北京积分落户职住怎么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东城国子监腾退补偿标准,北京直管公房腾退补偿办法: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西城法院执行庭名单,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地址: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市两区建设是什么内容,首都两区建设是哪两区: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丰台区请律师打官司费用多少钱,诉讼收费标准参考,北京丰台区请律师打官司收费项目有哪些,律师收费参考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十大行政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行政诉讼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和政策,北京租房补贴标准和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的公证处有哪些,北京市所有公证处一览表: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023年北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呢,2023年北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南城发展计划细则 ,北京南城地铁未来规划 法律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十大行政诉讼律所最新排名(近10年最强律所),北京行政诉讼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学区房新政策 法律问题,北京学区房新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十大房产律师事务所助力小明小芳房产纠纷案,有名的北京律师为你介绍民事诉讼的案例,欢迎你来了解: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市西城区律师事务所排名,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来源:临律-北京禁燃禁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