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条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条例》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条例》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房屋拆迁补偿条例29条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全文
●房屋拆迁补偿条例什么时候实施
●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
●房屋拆迁补偿条例78号文件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房屋拆迁补偿法规
●房屋拆迁补偿的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条例》是否存在: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全文: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新拆迁条例2021?新拆迁条例全文: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细则?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汇总: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价格补贴什么意思?新拆迁条例之价格类比法: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吉林省拆迁政策?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城市拆迁房屋条例?城市房屋拆迁必读: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李帅律师
来源:头条-房屋拆迁补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