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全是怎么回事,房屋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房屋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如禁止出售、抵押);当事人没
房屋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房屋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如禁止出售、抵押);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房屋保全
1、申请房屋保全,最好要在诉讼之前进行,这属于财产的保全申请,另外就是在法庭申请的时候也可以申请房屋保全。另外最后一点,在裁判已经生效了之后,执行的阶段,启动之前也可以申请房屋保全。
2、它的适用范围是紧急情况,如果不采取保全的措施,会使得某一方的利益受到不可逆转的损害。可以在提起诉讼之前,就可以申请向当地的管辖法院申请采取措施,而且必须要提供担保。如果没有提供担保,就会被法院依法驳回。
3、人民法院受理之后,在两天之内,就要做出裁定,采取措施,应该立即执行。但是如果你已经采取保全措施,一定时间内还没有提起上诉文件,当地法院就会解除保全的措施。
如何解除房产保全?
1、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措施会因此解除。
2、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会因此解除。
3、履行了人民法院裁决的义务。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裁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4、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通过。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财产保全裁定。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房屋保全是法院查封房屋的一种强制措施,属于财产保全的一种。被查封的房屋不能进行交易,不能办理抵押。诉讼过程中的房屋保全,由对方当事人提出,其目的在于保证案件胜诉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阶段的房屋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裁定。诉讼过程中,如原告申请对被告进行房屋保全,原告也应当提供与被告房屋等值的财产作为担保。执行过程中,法院实施房屋保全的,不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法院可直接裁定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并对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房屋保全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将被保全人的房屋采取查封、冻结等的措施,禁止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售、转让等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保全费最终由谁承担
●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财产被保全了怎样能解除
●房屋保全需要多少费用
●被保全的房子最终会怎样
●房屋保全是什么意思
●房屋保全的条件
●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房屋保全需要什么手续费多久可以退
●房子保全怎么收费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常见陷阱,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现在拆迁是怎么补偿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房屋如何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原则,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包括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怎么处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的相关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苏州房屋拆迁请律师要多少钱,苏州拆迁补偿律师收费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北京平房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怀孕女方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什么情况下才能征收房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和房屋拆迁赔偿准则土地多少钱一亩地,2023年征地和房屋拆迁赔偿准则土地多少钱一亩地: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乙方为该房屋的实际使用人 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租赁期间乙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打拆迁诉讼官司律师怎么收费,房屋拆迁,可以找律师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平谷房屋拆迁补偿,北京平谷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广州拆迁诉讼律师收费最新标准,广州城市房屋拆迁官司律师费收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想要打赢官司怎样做,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我们靠什么打赢官司?: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纠纷协议书律师怎么收费,宅基地房屋纠纷律师费怎么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违建强拆房屋新规定,违建房拆除最新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故意强拆房屋公安传唤怎么入罪,强拆他人房屋构成犯罪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农村房屋拆迁赔偿的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苏州房屋拆迁请律师要多少钱,苏州拆迁补偿律师收费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
来源:临律-房屋保全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