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有偿使用费,集体土地有偿使用费,法律分析: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应是依法支付一定费用的制度。。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者和集体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税;对建设用地依法征收土地使用费;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法律分析: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应是依法支付一定费用的制度。。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者和集体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税;对建设用地依法征收土地使用费;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临时用地者需支付补偿与恢复整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费也是需要交纳的,具体的费用参照各地政府制定的相关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依照条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说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司法解释
按照相关税法精神,所谓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包括以无偿使用、有偿使用等方式占用集体土地并在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所以,A公司所租赁集体土地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就应该按税法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如不符合就不需要缴纳(但前提要符合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按此分析,如果A公司的情况按规定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则相应要对房产缴纳房产税。如果相反,同样不需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税显然是需要交纳的,有关的标准应当由地方政府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结合要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公民在开发集体土地或者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相关的使用费,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土地使用的监管,严格相关法规。
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费也是需要交纳的,具体的费用参照各地政府制定的相关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依照条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说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司法解释
按照相关税法精神,所谓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包括以无偿使用、有偿使用等方式占用集体土地并在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所以,A公司所租赁集体土地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就应该按税法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如不符合就不需要缴纳(但前提要符合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按此分析,如果A公司的情况按规定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则相应要对房产缴纳房产税。如果相反,同样不需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怎么分配1、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如下:(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面向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应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二、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什么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如下:1、提出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2、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公告;3、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4、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5、交付土地。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要多少钱是没有具体规定的,需要进行协商才能作出最后的决定,而且集体土地要转为国有土地是需要相关的部门进行批准才能进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的收入或者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土地等方式,再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受益等 集体土地不能转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是:1、所有权主体不同,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唯一的国家本身;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可以是乡镇,可以是村,还可以是村民小组,共分为三级农民经济组织。2、土地利用类型不同,城市土地都为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多属于建设用地。而集体土地是农村和城郊区的土地,这样的土地多属于农用地。建设用地管理上相对放开,在使用、转让和交易上就相对要自由得多。农用地要保证吃饭问题,所以在使用上非常严格。3、在建设用地市场中政府角色不同,在国有建设用地一级市场中,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组织实施者,政府要代表全民享受收益权。而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一级市场中,政府只是服务机构,享受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享有土地收益,征收集体土地要对所有权主体进行补偿。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士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士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士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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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韩彤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