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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胜案:因城中村项目房屋遭遇强制拆除,圣运律师助力胜诉!

  • 发布时间:

    2022-04-20 17: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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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高女士等人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 :保定市某区管理委员会、保定市某乡人民政府案情回

委托人  :高女士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   :保定市某区管理委员会、保定市某乡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高女士等人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某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胡同及老宅房屋由于城中村改造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去年,在征收方未与高女士等人就安置补偿事项达成一致的情形下,保定市某区管理委员会以及县政府组织众多人员和挖掘机设备,将高女士等人的两处房屋强制拆除。无奈之下,高女士等人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针对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圣运律师通过现有的证据看出,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存在明显的违法之处,使高女士等人的合法权益显然收到了极大的损害。在整理好相应的证据后,圣运律师协助高女士等人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乡政府认为,被强拆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已经被村委会通过自治管理行为予以收回。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对该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施管理并作出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拆除行为没有侵犯高女士等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违法强拆。

 

圣运律师认为,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拒不交出土地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土地管理部门应在高女士等人拒不交出土地的情况下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若高女士等人不履行的,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乡政府直接进行拆除的行为,显然主体不适格。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保定市某乡政府拆除高女士等人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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