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拆迁放弃安置有什么补偿,户主死亡拆迁安置房谁继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1-13 17:12:15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拆迁放弃安置有什么补偿,拆迁款户主去世有人放弃过继承是否还享有安置费,拆迁款户主已亡有人放弃过继承不再享有安置费。放弃遗产可能带来的后果主要有这样几种:(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拆迁放弃安置有什么补偿,户主死亡拆迁安置房谁继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拆迁集体维权 强拆起诉 拆迁律所 拆迁诉讼律师 拆迁赔偿官司 北京拆迁律师 资深征地律师 工厂拆迁律师 北京征地律师 养殖场拆迁 拆迁官司律师 养殖场关停 城中村改造 水电站关停 煤矿关停 城市更新 征地补偿 北京专业的拆迁律师 北京前十的拆迁律所 征拆律师 最好的拆迁律师 拆迁纠纷 征地纠纷 最好的拆迁律师事务所 最专业拆迁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拆迁补偿 拆迁怎么谈能多要一点 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

一、拆迁放弃安置有什么补偿,拆迁款户主去世有人放弃过继承是否还享有安置费

拆迁款户主已亡有人放弃过继承不再享有安置费。

放弃遗产可能带来的后果主要有这样几种: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

(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放弃遗产继承的注意事项

在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下是对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申请、提交材料的介绍,并附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格式: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的继承人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义务的责任。

二、户主死亡拆迁安置房谁继承

人去世了安置房怎么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在分配遗产时,应掌握以下几个情况: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3、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对那些虽然抚养能力小,抚养条件差,而尽最大努力扶养被继承人的,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但不应少分给他们遗产,而且还应该适当地多分给他们。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分配达成协议时,可按协议处理。5、对于那些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因为被继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不要求继承人抚养而没有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也不应该因为这个而影响其继承的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所以征地补偿款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一、公务员能分割征地补偿款吗?

如果公务员拥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以分割征地补偿款。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政府征地流程

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土地补偿费能不能继承

一般不能继承土地的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故不能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四、拆迁安置利益是否可以继承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利益可以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拆迁安置房房主过世,房产继承问题如何解决?

房产继承需办公证才可过户,公证办理需提供死者死亡证明、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等文件,如涉及多个继承人,需其他人书面同意。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继承人若不履行合同,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后才能过户。

房产继承公证办理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房产继承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较低收取200元。

通过本文的介绍,大家都知道了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吧,在实际中我们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后才能过户,然与房主的继承人之间完成相关的房屋买卖行为,继承人不履行合同那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违约赔偿。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房房主过世,如何合理处理继承权益?

在拆迁安置房房主过世后,合理处理继承权益至关重要。首先,需要确认房主是否留下了遗嘱,如果有,遵循遗嘱的规定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益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给合法继承人。此外,还需考虑是否存在共有人情况,共有人可以协商达成共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产权归属问题。重要的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当地法律法规,确保继承权益得到合理保护。继承权益处理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程序,因此,建议在处理过程中充分了解权益保护措施,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

结语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后,才能顺利进行过户。根据继承方式的不同,遵循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程序办理。在公证处开具公证书前,需准备好死者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多个继承人但只有一人过户,需获得其他人的书面同意。继承公证费用按继承房屋评估价值的2%收取。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是解决过户问题的必要步骤,继承人应履行合同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处理拆迁安置房继承权益时,需遵循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合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放弃拆迁份额

放弃拆迁权益等于放弃产权吗

放弃拆迁款的背后

放弃拆迁补偿承诺有效吗

放弃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自愿放弃合法吗

拆迁自愿放弃

放弃动迁利益有效吗

放弃拆迁款

放弃拆迁补偿声明

自愿放弃拆迁补偿找谁签字

自愿放弃拆迁补偿找谁签字

拆迁安置人能放弃安置吗

自愿放弃拆迁利益协议书

拆迁放弃补偿协议

放弃拆迁份额

放弃拆迁补偿承诺有效吗

放弃拆迁补偿声明

自愿放弃拆迁房产协议书模板

放弃动迁利益协议怎么写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新农村拆迁宅基地有补偿,新农村规划房屋有什么补偿措?: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分户和拆迁补偿问题,拆迁分户和不分户有什么区别: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的房子和宅基地分开补偿,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区别有什么: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团结户拆迁补偿标准,返还原物纠纷构成要件有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农村宅基地与拆迁补偿的区别,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城中村拆迁补偿,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城中拆迁补偿方法,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上海拆迁货币化补偿,上海动迁款买房有什么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呼伦贝尔拆迁补偿方案,内蒙古最近棚户区改造有什么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城市和农村拆迁补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武汉拆迁律师有什么补偿,武汉房屋拆迁请律师要多少钱: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拆迁有什么补偿规定,房屋拆迁按什么标准补偿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概念,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模拟拆迁补偿视频,什么是模拟拆迁,有什么利弊: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饶阳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下发宅基证有什么用: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项城房子要拆迁怎么补偿,项城市拆迁补偿方式有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单位宿舍拆迁有什么补偿,工厂宿舍拆迁如何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福州晋江拆迁补偿多少,闽侯县征地补偿有什么具体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轻钢房屋拆迁有什么补偿,国家对轻钢房屋的政策: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土地征用与拆迁补偿,征地补偿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放弃安置有什么补偿,放弃拆迁权益等于放弃产权吗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郑仪璇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