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抵押了房子拆迁了拆迁费会变少吗,抵押的房子拆迁,拆迁费不会因此变少。拆迁费的计算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规定了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
抵押的房子拆迁,拆迁费不会因此变少。
拆迁费的计算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规定了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些补偿的计算是基于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与房屋是否抵押没有直接关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抵押权的规定,也并未提及抵押会影响拆迁补偿。抵押权主要是针对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但这并不影响拆迁补偿的计算。
因此,抵押的房子在拆迁时,拆迁费并不会因为抵押而变少。拆迁补偿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计算和支付。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管理费,以城市拆迁规模大小,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5-1%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屋拆迁管理部门除收取房屋拆迁管理费外,不得再另外收取拆迁许可证等其它费用。由财政金额拨给事业费的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收取拆迁管理费。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抵押房拆迁后的补偿款给房屋所有人,房屋被抵押后,债权人并不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房屋产权仍属于债务人。房屋拆迁补偿具体是按照面积还是人头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抵押房拆迁后的补偿款给房屋所有人,拆迁补偿一般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1.如果房屋拆迁采用的是货币补偿的方式,则抵押人应当与抵押权人协商先偿还债务,使原有抵押权消灭。也可以协商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将补偿款放在特定的机构或个人那里,作为抵押财产。
2.如果房屋拆迁采用的是产权调换的方式,则将会出现下列两种情况:
(1)可以以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新的抵押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2)如果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则由拆迁人参照产权纠纷的房屋达不成协议时的处理程序进行,即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3.抵押人还可以以自己合法取得的其他房产或财物与银行重新达成抵押协议,以代替被拆迁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按面积也可以按人头,具体以当地政府的拆迁补偿政策为准。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拆迁之后,如果是被拆迁的房屋属于抵押物的,那么基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被设定抵押的房屋即使被拆迁的,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依旧不会消灭,抵押权人可以就被拆迁之后的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不会损害抵押权人的抵押权。
抵押房屋拆迁补偿的处理如下:
1、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先偿还债务,被拆迁人才能向拆迁人领取补偿金。
2、协商不成的,拆迁人可以暂不支付拆迁补偿金。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
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拆迁补偿协商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分为两种情况:
(1)、一种情况是,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进行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5、拆迁实施阶段
分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一方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3)因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一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了裁决申请,作出裁决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认可裁决的内容,那么,可按裁决的规定内容自动履行相关的义务。
(4)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拆迁赔偿是民事纠纷还是法律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纠纷与民事纠纷中的合同纠纷具有相同的属性,属于民事诉讼。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拆迁人协商达成的协议,不是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只能采取一种行动予以执行。
决定协议合法性或取消协议的不是行政程序。
当事人一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履行本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流行的,这里指的是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中两个民事平等主体的区别普通的。
将其理解为特定情况下的民事诉讼。
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
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第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一般抵押房产拆迁怎么办
抵押的房屋被拆迁的,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抵押权,拆迁房屋取得的补偿,抵押权人对补偿享有优先受偿权。
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权随着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按此逻辑,随着设有抵押的房屋被拆除,抵押权也应当随着房屋的灭失而消灭。但是抵押权有其特殊性,在房屋拆迁后,抵押权并不因此而消灭,而是转移到房屋拆迁后的补偿金或者调换的产权房上。而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在设有抵押的房屋拆迁时也要参与到其中与被拆迁人共同协商。
二、房地产抵押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抵押的房地产灭失且无替代物而消灭
房地产抵押权乃物权,作为其标的物之房地产因自然灾害、公用征收等原因而灭失时,房地产抵押权自无法继续存在而消灭。
房地产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因此,当房地产灭失时,如果有赔偿金、保险金或补偿金,则房地产抵押权及于该赔偿金、保险金或补偿金,房地产抵押权并不消灭。
(二)因被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
依中国立法,抵押权相对于主债权,具有绝对的附从性。房地产抵押权与被担保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房地产抵押权也消灭。
被担保债权可因如下原因而消灭:
1、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全部之清偿;
2、债务人对房地产抵押权人亦存在债权并符合抵销条件时,其债权相互抵销;
3、房地产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因继承、合并等而发生混同,房地产抵押权人与债务人成为一人;
4、房地产抵押权人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三)因房地产抵押权实现而消灭
如前所述,房地产抵押权实现是房地产抵押权担保功能实现的最后环节。房地产抵押权实现,房地产抵押担保的法律关系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自然消灭。
抵押的房产如果被列入到拆迁的范围之内,那么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是可以重新协商抵押物的,不会因拆迁房灭失而消灭的;对于抵押人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抵押权人是可以优先受偿的,所以,对于自己的利益一定要保护好,避免因抵押而产生不好的纠纷。
●拆迁有抵押的房子
●房产抵押拆迁
●房屋抵押拆迁怎么办
●抵押物拆迁
●房子拆迁有抵押怎么办
●拆迁房有抵押怎么办
●拆迁房被抵押
●拆迁的房子上面有抵押
●抵押房产遇到拆迁
●房屋抵押遇到拆迁
●抵押房拆迁补偿款该给谁
●抵押房拆迁补偿款该给谁
●抵押房产拆迁怎么办
●抵押 拆迁
●抵押物拆迁怎么办
●抵押房产 拆迁
●抵押的房产拆迁款给谁
●抵押房拆迁了怎么办
●抵押中的房子拆迁怎么办
●抵押中的房子拆迁
●抵押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子,应如何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抵押权拆迁补偿,房屋拆迁抵押权是否及于补偿款: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抵押拆迁有补偿吗,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房屋抵押补偿标准,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抵押房屋拆迁有补偿吗,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抵押权拆迁补偿方案,抵押房屋拆迁补偿如何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征收抵押房屋怎么补偿拆迁,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 :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权益优先抵押征收,拆迁安置房请求权优于抵押权: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权成立是否要登记?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抵押需要登记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抵押的房产土地政府能否征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权成立是否要登记?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抵押不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什么意思: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土地抵押权的客体范围包括哪些: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朝阳区东大桥路5号楼到首都机场T3航站楼打车多少钱?打过车的同学告诉下啊。。。。,担保公司代偿后是否取得抵押权: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什么叫第二顺位抵押权变成第一顺位抵押权?,第一顺位抵押权和第二顺位抵押权: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抵押权的期限?土地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土地抵押权的客体范围包括哪些: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民法典中抵押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民法典对抵押权与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规定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征收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包括哪些项目?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征收补偿是否需要告知抵押权人呢?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内容有什么: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房产抵押拆迁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熊安子
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