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征收部门在了解抵押情况后应当书面将政府征收决定和征收方案通知抵押权人,由抵押权人和被征收人协商债务处理方式。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抵押权人可以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征收部门在了解抵押情况后应当书面将政府征收决定和征收方案通知抵押权人,由抵押权人和被征收人协商债务处理方式。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被征收人取得的置换房屋作为新的抵押。如果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补偿应先行用于清偿债务。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补偿的,被征收人取得调换房屋的产权证后,应按补充协议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将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抵押权人为保障自身权益,可向政府征收部门申请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求政府征收部门在支付货币补偿款时,优先将补偿款支付给抵押权人实现其抵押权,抵押权人在实现债权后,剩余的补偿款再另行支付给被征收人。
被征收人如何知道房屋征收决定
被征收人一般通过政府公告得知征收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拆迁决定之后应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拆迁补偿方案和被拆迁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等。公告一般会张贴在被拆迁范围内显著位置处,并且会在被拆迁范围内挨户传达公告内容。
随着近些年新媒体和网媒的迅速发展,再加上很多被拆迁人在外地务工,不能及时得知拆迁信息,现在政府在发布房屋征收拆迁决定的公告时,不仅会将公告内容以纸质形式张贴在征收范围内的显著位置,更会在其官方网页、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告,同时也会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途径进行公告。因此,被征收人即使常年在外,只要保持关注当地政府的新媒体账号、保持与家乡亲友的联系,就会知道征收决定的公告何时作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程序是比较多的,不论是对其补偿还是安置都是为保证房屋的债权关系不受征收的影响。所以大家在处理这方面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先通知抵押权人,再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理清债权关系。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由于担保债权的存在,抵押的房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房屋的处分应该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有优先受偿的特性。一般来说,抵押房屋被征收的,被征收人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征收人,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重新达成协议,否则,抵押权人可以要求以补偿款提前清偿抵押房屋所担保的债权。
房屋进行抵押贷款或者抵押担保是非常普遍的,当已经抵押的房屋被征收时,房屋所用权人应当告知抵押权人房屋已经被划入征收范围的情况,与抵押权人协商房屋抵押事宜。可以与抵押权人协商变更抵押物,也可以提前清偿。如果是替别人进行担保,那么应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避免抵押权人提起诉讼实现抵押权。
一、征地补偿款怎么算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收补偿款能否适用诉讼时效
适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款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受诉讼时效限制,不同诉讼起诉时效是不一样的,例如行政诉讼一般为6个月,民事诉讼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分析:对于设立了抵押权的土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被收回的。
法律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十三条 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时,应当书面通知相关抵押权人。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呢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好
●被征收房屋的抵押贷款问题
●征收有抵押权的房屋相关法律法规
●征收房屋内的房屋可以抵押吗
●抵押房产被征收
●对于有抵押权的土地进行征收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好
●征收抵押房屋可以不通知银行吗
●只征收土地被征收房屋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权成立是否要登记?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抵押不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什么意思: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土地抵押权的客体范围包括哪些: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朝阳区东大桥路5号楼到首都机场T3航站楼打车多少钱?打过车的同学告诉下啊。。。。,担保公司代偿后是否取得抵押权: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什么叫第二顺位抵押权变成第一顺位抵押权?,第一顺位抵押权和第二顺位抵押权: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抵押权的期限?土地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土地抵押权的客体范围包括哪些: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民法典中抵押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民法典对抵押权与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规定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征收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包括哪些项目?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征收补偿是否需要告知抵押权人呢?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内容有什么: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优先受偿吗?民法典土地经营权能够抵押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优先受偿?民法典土地经营权可不可以抵押: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优先受偿?民法典土地经营权可不可以抵押: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优先受偿吗?民法典土地经营权能够抵押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抵押权人可不可不可以变卖抵押物?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不可以抵押: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归哪个部门管?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土地征收时补偿协议应该跟哪个签?土地征收时需要抵押权人同意吗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
来源:临律-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