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外嫁女按照村规民俗往往不能享受和村民同等待遇。河南的王女士村里的集体土地被征收,但她因为外嫁女身份只能得到远低于其他村民的
圣运律师表示,千万不要被那些风俗或者不合理的村规民约所左右,判断一个人是否享有征地补偿费分配资格要关注多种因素,需要根据实际案情进行具体判断。被征收人如果能证明“外嫁女”与该集体存在切实的联系,征收行为对其居住权益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则其理应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待遇。
最高法相关案例(2018)最高法行申8169号明确,结婚出嫁并非已婚妇女丧失其原先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法定条件。只要出嫁女的户籍未迁出,并继续尽村民的义务,就应当享有与原村村民同等的权利。若没有充分证据否定外嫁女已经尽到村民义务的,征收补偿中应当认可其村民资格,给予其安置补偿,充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