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拆迁时你有过这些顾虑吗(三),遇上拆迁: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21、安置房的户型不满意怎么办?
安置房户型是拆迁户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都比较倾向于南北通透、通风良好的房子,而户型是决定采光通风的一个主要方面,也是居住是否舒适的一个方面。不同的拆迁户对于不同的户型选择有不同的取向,因此从人性化拆迁的角度必须照顾到拆迁户的这一实际需求。一般的做法是对于安置户数比较多的地区项目,要征求全体拆迁户的意见,对于户型的选择要取其最大公约数。
如果拆迁方不这样做的话,必然会导致拆迁户的抵触也会损害拆迁方的利益。因此户型的选择一定要体现民意。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拆迁户型也是拆迁户和拆迁方协商的一个重要内容。
如果拆迁方不征得拆迁户的同意,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确定安置房的户型就违背了拆迁补偿协议的自愿原则。因此从原理来讲拆迁方为了避免因户型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风险,必然要经过前期的民意调研,征得绝大多数拆迁户的同意才能较好的处理这个问题。
22、诉征收决定的案子能立案吗?
能,根据新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所有的行政案件都应当立案,包括征收决定的立案。
23、期房安置存在什么风险?
由于安置补偿协议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一旦出现不能在约定位置建房,不能按期交房,不能保证质量,不能办理房产证情况,拆迁户会后悔莫及,所以签订协议时候一定要睁大眼睛。24、安置房需要哪些批文才算是合法的?
1.立项批文;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4.建筑项目规划许可证;5.施工许可证。因此如果有拆迁方签订产权调换的补偿协议,一定看五证是否已经齐备。如果不齐备就会存在法律风险。25、安置房的五证都具备了是否可放心签订协议?
不一定,一般来讲拆迁户有一个法律误解:只要取得了五证项目就是合法的。其实即便取得了五证,那么这些证件的取得是不是合法仍然是一个待证的问题。实践中拆迁户就五证提起诉讼,而出现五证被撤销的情形比比皆是。因此即使安置房五证具备仍然存在法律风险,仍然会发生销售许可证不能办理的情况。26、和律师签订协议后,拆迁方会不会打击我?
聘请律师是拆迁户的一种合法权利任何人不能干预阻挡,如果拆迁方因为和律师签订代理协议而打击报复,只能说明拆迁方心里有鬼。因为律师作为专业人士,更有能力发现拆迁方可能存在的不法之处,进而招致拆迁方记恨,遇到这个问题不紧不要怕反而要高兴。所谓的打击报复只是一种虚弱的表现,拆迁户所要做的只是按照专业人士的指导进行具体应对,就可以挽回局面。
27、签协议和选房有什么关系?
一般的来说,选房是签订协议的一个前置环节,选房以后才能签订补偿协议,但实践当中有的拆迁方反过来适用,不签协议就不准选房,这是违法的操作。是不法拆迁方利用拆迁户怕得不到所谓的好房子而实施的策略而已。利用这个心理来达到真正的签订补偿协议的目的。28、我自己的办法都用尽了再请律师可以吗?
少数拆迁户会抱有这种侥幸心理,但往往是错过了一些有利的时机。等真正认识到聘请律师的重要性的时候,自己面临的局面已经非常的被动,即使律师穷尽法律手段,也难以取得理想之效果,就好比一条大河在上游堵住缺口可以轻松做到,在中游堵住缺口就是费比较大的力量,而到了下游,水势汹涌用在大的力量也无济于事。29、建成十几年的房屋是旧房吗?为何列入旧城改造?
当然不是旧房,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居住用房的土地使用权最长期限是七十年。到期还可以续期,这完全可以说明房子的寿命至少是可以达到七十年的,我们国家房子的平均寿命是四十五年,按照循环经济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有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的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除非为了公共利益不能决定拆除。如果在大量的旧房当中掺杂着少数的新房,新房不占主要因素当然可以列入旧城改造,但是如果新房占据了大多数而且自成体系的话,那么列入旧城改造就属于违法。
30、补偿协议应当与谁签订?会出现什么风险?
按照国有土地上征收于补偿条例规定,应该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除此之外被征收方也就是拆迁户与其他主体签订的协议均属违法。有些地方拆迁户会与拆迁办、拆迁实施单位或者是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签订协议,都存在法律风险,拆迁户一定要瞪大眼睛看清楚。31、市场评估价与市场价是一回事吗?
市场评估价是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于房屋的评估作价,评估一般要按照市场比较法进行。由于评估机构皆是由征收方委托的,如果不能做到中立评估,就会成为征收方压低评估价的工具。但实际上,法律赋予了拆迁户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却由于众多的拆迁户无法形成统一的声音,无法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使评估机构的选择权掌握在征收方手里。市场评估价只是拆迁补偿价格的一种参考,在市场评估价之外还有较多的奖励利益。
因此补偿价格一般就是评估价格加各种奖励之和,这个最终价格不一定反应真实的市场价格,真正的市场价格应该是拆迁户和征收方,经过充分的讨价还价而获得的价格。充分的讨价还价是建立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拆迁户虽然人数众多,但由于不团结,无法取得与拆迁方平等的谈判地位。所以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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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郭建炜律师
来源:临律-遇到拆迁时你有过这些顾虑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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