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征收、拆迁、关停维权诉讼十论》01:诉讼类型解析,小微企业拆迁补偿: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各位中小企业朋友,今天开启我们的《中小企业征收、拆迁、关停维权诉讼十论》,这次我们把重点放在“诉讼”两个字上,上一期的维权成果十论我们把重点是放在成果上,讲达成成果的问题。第一期我们讲:诉讼类型解析。就是在中小企业征收拆迁关停的维权过程当中,都有哪些诉讼类型?
其实,这个诉讼类型包括我们国家现有的所有诉讼类型,刑事、行政、民事以及国家赔偿,这四种法定程序都可能存续于中小企业征收拆迁关停的维权过程当中。从国家赔偿的角度来讲,有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主要是看损失的造成主体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
一、刑事法律关系
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是侵犯人身权,一个是侵犯财产权。
1、侵犯人身权。比如讲在维权的过程当中身体受到了伤害,造成了轻伤以及轻伤以上的人身损害,那么这个时候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在这过程当中,比如讲还可能涉及到一些滥用职权罪,渎职以及相应的实质性的犯罪行为,如果遭受了这样的犯罪行为侵害的话,你应该控告,如果造成了轻伤是可以自诉的,造成重伤必须是公诉。渎职、滥用职权等失职类的犯罪,应该向相关的监察委纪委来进行实际控告。在这方面,我们是有相应的实务例子的,以前在河北的邯郸曾经就发生过这种事情,当时站在自己的厂房内,结果遭受了对方反复的殴打造成了腰间盘突出,后来找到了我们,我们首先要求进行伤情鉴定,鉴定完了以后要求进行追责,对打人者施以刑事处罚,这样的话其实对对方来讲会形成足够的压力。
2、侵犯财产权。侵犯财产权这里面往往就有一个问题,比如讲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性的犯罪,那么现在要根据主体来判定,有可能是行政机关来侵犯你的财产权,有可能比如讲村民委员会作为民事主体,也有可能是某个公司、个人来侵权。比如达到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的标准,一次性损毁公私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的,三次以上的或者三人以上公然损毁公私财物的都可能造成相应的就是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性的犯罪。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现在还没有纳入到自诉的范围,原则上需要提请检察机关来以公诉的范围向法院进行公诉,所以说遭受这类犯罪,应该及时向公安进行报案以及要求检察院进行比如讲公安报案不顺利的话进行立案监督,并且及时要求提起公诉,这是相应的。
还有一类犯罪,比如讲叫寻衅滋事罪,这是一个口袋罪。也就是说如果说在这个过程当中,对方派了一些社会人员对你厂区进行非法干扰,导致你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对不对?那么这时候可能会纳入到寻性滋事罪的相应范围。
二、行政法律关系
那么反过来从行政法律关系来讲的话,要分主动型和被动型,你可以主动提起相应诉讼,也可能是被动。主动是什么?比如讲对方要进行实际征收了,但是你没有接到相应的征收文件,你就可以对它的整个征收过程,以及征收文件跟法定程序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比如讲我对你的征收公告,对你的征收决定,以及到最后评估做完了以后你做征收补偿决定,都可以纳入到法定程序之内,这是你主动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能是被动的,比如讲对方对你产生了一个处罚,要求你的企业关停,或者强制性的行为比如强拆,强制性的贴封条把你的厂区或者设备封存了,那么这些行为原则上都可能被动的要提起相应的诉讼。
三、民事法律关系
在中小企业征收拆迁关停的业务当中往往涉及到这几类:第一侵权之诉、第二违约之诉、第三解除之诉,第四履行之诉,这几个诉讼的案由都可能提起。
1、侵权之诉。比如讲刑事角度如果达不到,你就可以从民事角度来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我一看你达不到刑事追责的基本要件,那么这个时候我就可以从民事角度来告你侵权,并且要求损害赔偿。
2、违约之诉。比如讲你跟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合同要给你供水供电,保证你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它现在达不到这个条件,你可以要求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违约责任不代表合同要解除,或者说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因为合同还在正常履行过程当中,只是在履行过程当中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是吧?
3、解除之诉。在这过程当中,你可以主动提起,也可能是被动的接受对方要求解除你们之间的不动产合同。最典型的就是出租合同,而且还有一些合资合作,比如讲早期你跟集体企业合资,或者合作做的某一方面的问题,都有可能,或者说你跟对方签订的买卖土地的协议,但是还没有经过过户,这时候都可能面临一个解除之诉的问题。
4、履行之诉。比如讲有一些合同当中的特定义务,对方没有履行,或者你没有履行对方要求你承担相应之诉,比如讲这里头也可能有对方要求你解除合同,但是你可以不同意并且反诉他继续履行合同,是吧?都有这些相应的诉讼主体在里面,有诉讼法律关系在里面。
四、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要分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也就是说要看你的损失,你追究的违法行为主体是谁?是行政机关就有行政赔偿,是司法机关就有司法赔偿。这里头最显著的问题就是行政赔偿问题,行政赔偿原则上必须先确认对方是一个违法行为,确定违法之后,比如讲法院判定对方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之后,然后要向行政机关首先提起要求赔偿的请求,行政机关如果不予理会,或者说作出的赔偿请求你不满意,都可以向司法机关再申请,再诉讼要求进行行政赔偿,这是个前置条件。
我们前面从诉讼的类型角度来讲,简单的梳理了一下。所以说各位要看一下,整个的中小企业关停征收拆迁的维权过程当中,你所面临的是个什么状况,你运用什么样的诉讼手段,利用什么样的手段给对方产生的压力更大,可能对你的作用越大,对你到时候取得合理的维权效果的可能性就越大。
好,下一期我们讲连环诉讼的条件作用以及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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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中小企业征收、拆迁、关停维权诉讼十论》01:诉讼类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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