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过低,法律维权终得满意补偿,征地补偿太低,可以起诉吗: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案件简析
张源是湖北省圣运县某镇的村民,在2012年3月16日,圣运县县委及政府办公室印发城市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征收用地界桩范围内的土地。委托人的宅基地位于城西公路的北侧,处于圣运县政府为实施城市绿化项目征地的范围之内,当地政府最初承诺以550元/平米的征地标准对委托人进行补偿。
该征地补偿标准明显过低,征地补偿无法满足其合理的住房需求,遂与征地拆迁部门产生了矛盾,并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双方互不退让,一度陷入了僵局。
张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聘请征地拆迁方面的律师通过启动法律程序来解决他们与政府的征地纠纷。张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经过初步的沟通,确立了委托代理的合作意向,并与隔日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决定由律师全权代理此案件。
办案经过
办案律师随即赶赴圣运县的征地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就委托人的宅基地是否被依法征收以及相关征地文件及征地补偿方案等情况向国土资源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及征地拆迁部门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结合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通过对案情进行缜密的分析之后,制定出了一套可操作性强的维权方案:
第一步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委托人的宅基地是否被依法征收为国有,有没有批准机关的征地批文;征地范围是否严格按照报批的范围进行的征收,有无私自扩大征地的范围;相关部门是否将该城市绿化项目进行了规划、立项等,将直接关系到圣运县政府是否违法征地。
律师为依法查明上述事项,决定就被征土地的征地批文及所配套的一书四方案、该项目建设施工方案及补偿安置方案、征地部门发布的相关征地文件、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立项及国民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政府信息,向相关的国土资源部门、规划部门、发改委、交通运输部门,请求对上述申请事项依法予以公开。
第二步 提请行政复议
通过律师的调查,政府在实施征地过程中,未发布征地公告,未就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地范围、安置补偿方案,依法向被征收人履行征地公告义务。对此,律师决定以“请求政府履行征地公告义务”为由向西安市人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并前往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向相关负责人当面递交了申请复议的相关材料。
在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启动了行政复议程序。相关程序启动后,拆迁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开始主动同张源进行接触,就相关补偿事项进行沟通,态度也较此前温和了许多,当事人双方的谈判地位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委托人由被动逐渐转向主动,谈判形势开始朝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向发展。
随着相关程序的稳步推进,政府相关部门主动与张源接触的次数愈发频繁,双方通过多次沟通后,政府方面最终做出了让步,问题的解决出现了实质性的变化。政府方面承诺将委托人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由原来的13万提高至50万。这样的一个补偿标准远远超出了委托人通过委托律师启动法律程序提高征地补偿的预期。至此,律师的维权行动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被拆迁人也获得了相应的补偿。
律师说法
拆迁维权实际上是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进行的一场利益博弈,事实上被拆迁人并不是反对拆迁,而是要争取一种公平合理的补偿。然而,被拆迁人和拆迁方,因为掌握的信息量悬殊,加之拆迁方有公权力外衣作为自己的保护伞,双方是很难站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上谈拆迁补偿的,从这一点上看,政府无疑是占尽先机。当事人要想在博弈中取得胜利,必须手中握有制胜的筹码,这种筹码就是政府的违法点。作为一个依法行事的权力机关,保证执法内容的合法性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是其基本的工作职责,但是被拆迁人往往因为不懂法律而无法指出政府的违法点,从而失去了谈判的筹码,再加上种种隐形陷阱在双方谈判过程中设防,被拆迁人可谓是防不胜防,最终在拆迁补偿上吃亏。因此,处于弱势的被拆迁人关键就在于对那些违法性元素的法律运作!面对拆迁中拆迁方为了达到拆迁目的而设置的玄机,被拆迁人必须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征地补偿太低
●征地补偿太低,可以起诉吗
●征地赔偿款太少怎么办
●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
●征地补偿问题
●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对于征地补偿数额有异议怎么办
●征地补偿太低,可以起诉吗
●征地的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太低怎么办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征地补偿过低怎么办呢?征地补偿过低怎么办: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2024年农村土地征收案例分析:征收补偿过低申请信息公开被拒案件: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拆迁评估过低应当撤销房产证吗?拆迁评估过低应当撤销!: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圣运第2164胜案】吉林胜案:补偿标准过低对协调申请不予回应,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
内容审核:北京圣运律师
来源:头条-征地补偿过低,法律维权终得满意补偿,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