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律师|突击建房屡禁不止,究竟是何缘由,突击犯是什么意思: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突击建房屡禁不止,究竟是何缘由?
“律师您好,我是河北人,我们家附近被纳入征收范围了,大家都在抢着建房,希望能够争取获得一点补偿,我也跟着建了,但是为什么征收方只来我家这边不让我建房,却不禁止他们啊……”这个问题是目前社会上常见的一个问题,随着我国现代化发展的脚步逐渐推近,征地拆迁项目在全国得以开展,征地拆迁项目对于普通居民而言是提高生活水平的一个跳板,但是不论何事都讲究一个度,很多人在征地拆迁项目中却舍弃了这一点。在征收范围内,日以继夜、热火朝天的建房,恨不得宅基地上能够一夜成楼。对于这样的行为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万万不可效仿。
征地拆迁项目对于被征收方而言,是一件板上钉钉的事项,但是征收补偿双方肯定要协商谈判啊。很多被征收方在这样的情况下总会想方设法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其中一种方式就是额外建房。通过增加房屋的面积,从而达到提高补偿款的目的。同时,由于在同一个环境中大家总会相互比较和影响,看到别人这样做了,自己也跟着这样做,总是抱有法不责众的心态,投机取巧的做着这一违法事项。
但是突击建房真的能够获得额外的补偿吗?答案可能要让大家失望了。在征收调查公告发布的同时,房屋征收部门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这一期限内突击建造的房屋不能在进行登记,因而这样的房屋属于违建。同时,征收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想要的其实不是被征收方的房屋,房屋作为土地的附属物,对于征收方而言并没有太大意义,征收方想要的不过是土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可知,征收方已经在征收调查公告中预定了房屋的征收范围,被征收方不得为了增加补偿款而扩建、新建、改建房屋以及改变房屋的用途等。如果被征收方违反了这一规定的,征收方不予补偿。
此外,对于此类房屋,我国法律法规通常将其认定为“违建”,对于没有获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同时,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可知,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进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进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
由上述可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突击建房并不是一个提高补偿款的正确途径,大家一定要理性对待谨慎处理,以免不但得不到想要的补偿,还会受到行政处罚,耗费不必要的精力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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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娜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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