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律师|房子被征修铁路,被征收人要求铁路局公开信息合法!,铁路征房赔偿标准: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房子被征修铁路,被征收人要求铁路局公开信息合法!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其中公共利益是指一定社会条件下或特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主体利益相一致的方面,它不同于国家利益和集团(体)利益,也不同于社会利益和共同利益,具有主体数量的不确定性、实体上的共享性等特征。比如说修建铁路、公路、公园等都属于公共利益。也就是说,为了修建铁路对老百姓的房屋进行征收是合法的。那么为修铁路而征收房屋的,被征收人能要求铁路局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吗?下面,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铁路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铁路建设需要公开的信息,包括铁路项目建设信息。换句话说,只要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人民群众要求公开的,理应进行公开。铁路部门作为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建设单位,所制作和收集的相关信息也不例外。
由此可见,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若铁路局被委托负责该地块的征收工作,则关于该地段的铁路项目建设信息,被征收人有权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该铁路局将该信息进行公开。另外,如果被征收人因为铁路建设而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被征收人也可以就受到的损失提起诉讼,要求铁路部门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铁路局虽属于建设单位,但是在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中也是需要承担信息公开责任的。小编建议:申请信息公开是维权的第一步,也是很关键的一步。申请信息公开的目的是拿到相应的证据,而证据在法庭中是最重要的!因此,遇到征收的,被征收人有时会忽略掉这些企事业单位,以为只有政府部门才是信息公开的主体,这肯定是不全面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企事业单位也是申请信息公开的主体!被征收人切莫忘记!当然,如果对信息公开有什么不懂的,最好还是先咨询律师,在律师协助下才能拿到更全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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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来源:头条-圣运律师|房子被征修铁路,被征收人要求铁路局公开信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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