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简单来说,进项税额转出的意思就是:之前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的,现在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可以抵扣的条件了,所以要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来。进项税额转
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简单来说,进项税额转出的意思就是:之前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的,现在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可以抵扣的条件了,所以要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来。
进项税额转出指的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目前进项税额的转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二)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三)其他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有:商业企业收到供货企业的平销返利、出口企业按“免、抵、退”办法计算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
二、什么是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三、进项税转出的情况
对出口企业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海关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来料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但其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发生条例第十条第(二)至(六)项所列情况的,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如下:
1、按原抵扣转出;
2、按现在成本*税率;
3、按净值*适用税率——不动产项目;
4、分解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如下: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
3、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可以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进项税额转出是抵扣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需要从进项税额里面转出,具体规定如下:
1、进项税额转出指的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2、目前进项税额的转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3)其他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有:商业企业收到供货企业的平销返利、出口企业按“免、抵、退”办法计算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
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有:
1、购进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
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可以做进项税额转出;
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摊计算、划分可以抵扣与不能抵扣的部分;
4、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为什么要转出
●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额
●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什么时候适用?
●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
●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概念做法效果
●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做法
●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额
●进项税转出分录
●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额度
●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等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适用免税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如何进项税额抵扣?,火车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案例回顾:为刺激,两男子酒后“换妻”,一男子因未得逞生气报警,餐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零税率的进项税额怎么抵扣,怎么抵扣进项税额?: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