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如何维权?: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04 14:49:57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如何维权?,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如何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

?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如何维权?: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如何维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由省政府裁决的案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 申请裁决的范围

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二、 申请裁决程序

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

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

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三、 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

四、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拆迁补偿不合理应该怎么处理?对拆迁补偿存有异议的如何处理:今日在线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是什么?土地征收补偿有异议如何写: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如何进行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基数出现异议如何处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不合理如何办?拆迁补偿协议异议如何处理:今日在线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不合理应该怎样处理?对拆迁补偿存有异议的怎样处理:今日在线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理?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对房屋拆迁测量评估有异议怎么处理好?

对评估结果提出书面异议,征收方仍作出补偿决定并拆除房子

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不合理可以这样请求撤销!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如何维权?,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如何维权?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