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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置因土地征收引发的纠纷?,土地征收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6 08:37:07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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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置因土地征收引发的纠纷?,法律分析: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引发相关方面的纠纷,如土地补偿问题、合法性问题等等。法律规定了土地征收的程序和基本原则,同时还明确了有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当出现土地征收引发的纠纷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如何处置因土地征收引发的纠纷?,土地征收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如何处置因土地征收引发的纠纷?

法律分析: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引发相关方面的纠纷,如土地补偿问题、合法性问题等等。法律规定了土地征收的程序和基本原则,同时还明确了有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当出现土地征收引发的纠纷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像分期分批按时支付土地补偿款、根据公开程序纠正征地意见、加强监管土地征收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土地确权和承包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更替,应当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农村土地征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补偿到位、充分协商等原则。

第五十三条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金应当切实保障征收对象的基本生活和生产经营所需,其中,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最低线。

第五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及时发放土地征收补偿款,按照约定和政策要求,指导征收对象合理使用和妥善安排补偿款,确保补偿款合理有效使用。

第五十七条 对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当事人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对土地征收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土地征收应当合法、公正、公开进行。土地征收应当全面、及时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规划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为土地征收安置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土地征收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四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确权后,土地征收决定应当采取公告、告知和听证等程序,充分听取征收对象意见,依法征求有关公告,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告知征收对象。

第四十六条 土地征收决定作出后,征收对象拥有诉讼权;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对象依法享有信息公开、参与决策、进行监督等权利。

以上法律依据,能够明确规定土地征收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纠正征地意见的程序和处理方法。

二、土地征用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土地纠纷的处理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然后由人民政府处理;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再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在租赁土地上建房归谁

如果租赁的是农村土地的,不可以建房。个人租农村地不可以修路建房,未经行政许可的建房属于违法建筑。如果租赁的是城市土地的,可以建房。我国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方式,依法支付出让金或转让金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个时候谁建的就归谁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土地征收纠纷怎么解决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3、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

4、协调裁决

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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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路洋律师

来源:临律-如何处置因土地征收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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