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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纠纷怎么起诉,集体土地纠纷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6 05:53:4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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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纠纷怎么起诉,法律分析:发生土地纠纷,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

集体土地纠纷怎么起诉,集体土地纠纷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集体土地纠纷怎么起诉

法律分析:发生土地纠纷,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集体土地纠纷该以谁的名义起诉

231名村民指控被告市人民政府为原告村窑厂占用的土地向第三人吴某和高某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导致村民失去了原有的土地使用权,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由于该村村民委员会拒绝起诉,刘某等人以村民本人的名义提起诉讼。对于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被侵权人可以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提起诉讼的,半数以上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原告刘某等231名村民指控被告市人民政府为原告村窑厂占用的土地向第三人吴某和高某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导致村民失去了原有的土地使用权,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由于该村村民委员会拒绝起诉,刘某等人以村民本人的名义提起诉讼。第一种意见是,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被侵权人可以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第二种意见是,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提起诉讼的,半数以上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提起诉讼。评议分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村民小组和村委会是集体财产的管理者,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的诉讼主体应当是村民小组和村委会。根据民事诉讼法,村民小组或者村委会有自己的财产,可以视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村民小组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导致农民权益受损而得不到救济,引发集体上访的情况。一些地方通过“农转非”的形式将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取消,原有的村民委员会不复存在,导致农民权益受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半数以上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起诉。”。

拓展延伸

农村集体土地纠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或者非村民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代表全体成员的利益,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等职责。因此,在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纠纷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利代表全体成员起诉,维护自身和成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之一起诉。在涉及土地使用权的纠纷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诉讼标的,并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应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起诉。

结语

被告市人民政府为原告村窑厂占用的土地向第三人吴某和高某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导致村民失去了原有的土地使用权,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虽然该村村民委员会拒绝起诉,但刘某等人以村民本人的名义提起诉讼。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被侵权人可以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村民小组或者村委会有自己的财产,可以视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在实践中,一些地方通过“农转非”的形式将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取消,原有的村民委员会不复存在,导致农民权益受损。因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三、集体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对农村集体土地逐一登记并依据大数据提供的技术条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以此为前提,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主体,分清责、权、利,为今后处理各种涉及到的农村集体土地方面的利益冲突奠定真实的基础和有效的参考依据。建立多元化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机制。视不同的纠纷,采取民事处理和行政处置分别加以解决。结合我国广大农村所奉行的“中庸之道”的现实,针对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政策在农村地区贯彻并不彻底的实际,坚持协商调解是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的主导思想,主要用以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集体土地与农民土地之间所存在的界定不明确、产权不清晰的问题。在解决的过程中,既要公正,更要客观,以秉承让利于民的原则为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没有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改变土地原有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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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石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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