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土地使用权人是什么证?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权利: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4 14:36:23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权利,土地使用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国有土地的所有者

土地使用权人是什么证?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权利: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是国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集体经济组织,而土地使用权人实质就是指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利人,包括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1、使用土地

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为建造或保存建筑物及其工作物而使用土地。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权的最主要内容。但是,这里的使用不是任意使用,其必须在设定土地使用权所限定的目的范围内进行。一般来说,这一目的范围即指土地的用途范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所使用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土地所有者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否则,土地使用者不得改变该土地用途范围。

土地使用权人为了实现使用土地的目的,必须以占有土地为前提。因此,土地使用权人亦受占有之保护,并依此享有物上请求权。

2、处分土地使用权

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可依其意志转让、抵押和出租土地使用权。只要土地使用权人转让、抵押和出租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定条件,该处分行为即为有效。这里须特别注意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在行使该权利时所受的限制有所不同。

3、获取土地收益

这是指依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及以继受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所获得的利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文件,凡依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及以继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不仅可以自己占有使用土地,而且还可以通过开发、利用、经营活动获取收益。由于土地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极易形成垄断价格,因此,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土地产权人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所取得的收益,便加以多种限制。这些限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土地价格加以限制。例如:日本从1970年开始实行一种旨在控制土地交易价格的官方公开价格即公示地价制度;韩国也于1972年开始确立了基准价制度;我国台湾地区一直实行土地“公告现值”和“公示地价”制度等。二是对土地征收转让收益税和产权税。尽管一些国家和地区有关这类税种各不相同,但都是为了对土地产权人的收益加以限制。目前,我国一些地区亦开始实行地价公示制度,这一方面在于防止国有土地收益流失,另一方面,也在于制止土地投机。与此同时,国家也颁布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房地产税费规定,旨在对土地使用人的收益加以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文件仅允许划拨土地使用权人自己占有使用土地,如果其利用该土地使用权从事开发经营活动,并产生了土地收益,该收益则只能由土地所有者享有。

4、取回地上物和获得有关费用之补偿

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消灭时,是否可以取回地上物和获得有益费用之补偿,目前有两种不同看法。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第40条)。一些学者对此有不同看法,认为土地使用权人投资于土地所形成的财产应当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国家不能无偿收回,否则,这是与我国《宪法》、《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相矛盾,不利于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影响土地使用权人对土地的投资,阻碍吸收外资工作,也必须导致对土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的破坏行为。一些学者在评述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上述规定时,认为这是采用国际惯例作法。这实在是一种误解。实际上,有关地上权消灭之后,地上权人对地上之物及有关费用是否可以取回或获得相应补偿的问题,许多国家和地区一般都采用肯定的规定。

实际上,土地使用权消灭后,土地使用权人有权取回地上物和获得有益费用之补偿,并不是绝对的。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期满时,有权取回地上物。但是,取回地上之物难免使其受损,且有恢复土地原状的麻烦。这不利于保全社会财富。所以,一般土地所有人可以行使购买权,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土地使用权人不得拒绝。但是,土地所有人亦可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如果土地使用权人拒绝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所有人便可无偿收回地上之物,不给予土地使用权人任何补偿。对于这种情况,台湾民法则规定,地上权人可取去地上之物,而不得请求补偿。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土地使用人就是使用土地的人,可以是老板也可以是农民,我们都是属于使用土地的人,国家才是土地的所有权者,我们在使用土地的时候,都是有这个土地使用证的。你可以咨询北京圣运律师网的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权利

土地使用权人指谁

什么叫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是什么证

土地使用者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权利

土地使用人和实际使用人

土地实际使用人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房屋承租人是否有权利起诉强拆行为?,房屋承租人能否对强拆行为提起诉讼: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评估报告不合理怎么办?拆迁评估报告不给被拆迁人是违法的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什么叫土地所有权人?土地所有权人是谁: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未成年时享受过动迁?未成年人是否属于同住人同享拆迁补偿款: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旧城改造可以强拆吗?旧城改造时,被拆迁人是否有权要求原地回迁: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倒车不小心压死人算什么罪,倒车压死人是过失致人死亡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被拆迁人是产权人吗?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是如何确认的: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斑马线上撞死人是否判实刑,斑马线上撞死人要负刑事责任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身份证加水印发给别人是否安全,身份证加水印发给别人安全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55岁到60岁之间退休,退休是60岁去55岁退休老人是65: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如何合法查人,查他是否坐过牢,查他是不是老赖!今天给大家推荐两个办法!,怎么查一个人是否是失信老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者,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所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来承担?,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居住权人是否可以出租房屋,什么叫居住权房屋不可以出租: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业主过世后,遗产继承人是否需要改名字才能继承房屋?,继承房产需要改名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庄内碰死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吗,村庄内碰死人是交通肇事罪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出质人将应收账款出质,能否再将其转让?,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是否可以转让?: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宁波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哪些人是安置对象,宁波宁海国家征地补偿拆迁的安置原则是怎么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被执行人是不是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什么后果: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安置房怎么确定?民法典中安置人是否为房屋所有权人,安置房怎么确定: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签订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拆迁评估报告不给被拆迁人是违法的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王四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权利,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