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出质人将应收账款出质,能否再将其转让?,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是否可以转让?: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0 01:14:10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出质人将应收账款出质,能否再将其转让?,应收账款出质后,原则上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除外。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应收账款的将被认定无效。然而,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转让的,法律应尊重当事人意愿,给予更多选择空间。法律分析应收账款

出质人将应收账款出质,能否再将其转让?,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是否可以转让?: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出质人将应收账款出质,能否再将其转让?

应收账款出质后,原则上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除外。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应收账款的将被认定无效。然而,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转让的,法律应尊重当事人意愿,给予更多选择空间。

法律分析

应收账款出质后,原则上出质人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除外。,法律规定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应收账款的,因认定转让无效。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转让的,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给当事人更多的选择空间。

拓展延伸

应收账款出质后的转让权利:出质人的权益及限制

应收账款出质后的转让权利涉及到出质人的权益和限制。一般情况下,出质人在出质后仍然保留转让权利,可以将其出质的应收账款进行转让。然而,转让权利可能受到一些限制。首先,出质合同中可能存在转让的约束条款,需要遵守合同约定。其次,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也可能对转让权利进行限制,例如,应收账款可能被法院查封、冻结或禁止转让。此外,出质人在转让应收账款时需要考虑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以保护自身利益。因此,出质人在转让应收账款前应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应收账款出质后的转让权利涉及到出质人的权益和限制。出质人在出质后保留转让权利,但需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出质人应考虑债务人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保护自身利益。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的研究是确保权益得到保障的重要步骤。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给予更多选择空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以应收账款出质的,权利质权何时设立

法律分析:应收账款出质的权利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是否可以转让?

法律分析:应收账款出质后,原则上出质人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除外。,法律规定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应收账款的,因认定转让无效。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转让的,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给当事人更多的选择空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出质人将应收账款出质,能否再将其转让

应收账款出质人是什么意思

应收账款出质人包括

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

应收账款出质后可以转让吗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

应收账款出质时质权何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人是什么意思

应收账款出质人是谁

应收账款出质是什么意思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来源:头条-出质人将应收账款出质,能否再将其转让?,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