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赣州市章贡区某砂场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案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案情回顾
赣州市章贡区某砂场是个体工商户,在赣州市章贡区某村里有合法的砂场。2019年9月,砂场收到了赣州市自然分局章贡分局作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认为该砂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了土地进行平整土地和建设办公楼,责令其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砂场认为企业的合法权益被该通知书侵犯,因此其负责人经过考虑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法权益,因此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圣运律师启动了系列性的相关程序,首先协助该砂场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了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通知书。随后,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章贡分局作出的通知书程序合法。圣运律师随即协助砂场提起了行政诉讼。
圣运律师认为,首先,章贡分局作出的涉案通知书对砂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体影响,但在作出之前,并未告该砂场陈述、申辩的权利,在程序上存在明显的违法,况且也没有证据证明涉案的办公楼是由谁、何时建设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作出的通知书,属于认定事实不清。不仅如此,章贡分局认为砂场的行为涉嫌占用集体土地,该行为是有部分超越职权的现已的。综上,涉案的通知应当被予以撤销,相应的被诉行政复议决定也应当被予以撤销。
诉讼结果
法院肯定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作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也一并撤销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这份胜诉的判决对砂场日后的争取合法权益之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其能获得赔偿提供了夯实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