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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胜案:申请征收相关信息遭无视,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

  • 发布时间:

    2021-04-17 2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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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杨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辽宁省沈阳市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情回顾】 杨先生在

委托人:杨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辽宁省沈阳市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案情回顾

    杨先生在辽宁省沈阳市某区拥有一处合法房屋,因棚户区改造项目,该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在征收过程中,杨先生对征收项目的合法性及征收补偿标准心生疑惑,也感受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所侵犯,因此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拟定了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并迅速启动了相关的程序。圣运律师从征收项目入手,为了获取征收的相关信息,协助杨先生估算征收补偿。圣运律师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开周边门市房交易市场价、周边房屋平均交易价格或相关价目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申请表后,超过20个工作日一直都未予以任何回复,明显属于行政不作为。

    圣运律师认为,杨先生所申请的信息关系到其自身利益,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因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显具有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即便是其主张杨先生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也应当书面回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视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经过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责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告知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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